【2006/1/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不忍教育的長城因此毀敗
 
文/張輝山 2006/01/10
 
  我曾經接觸過的林清江、楊朝祥、曾志朗和黃榮村幾位部長,
沒看過這麼沒有肩膀的.....
難道滿朝文武和媒體賢達的眼都瞎了嗎?確實大家都瞎了,
有的是被現實的利益燻瞎了,有的是忌憚政治壓力裝瞎,
有的是被政治立場弄瞎,而多數的民眾就根本弄不清楚這個複雜的問題...
 
我剩下可以做的只有坐在教育部的大門口,以剩餘的心力告訴教育部,
請收回這個埋葬教師專業尊嚴的方案。
各位朋友,如果您願意,請也盡您之力一起努力。
只要是和平的方式,用什麼方法都可以,就是不要讓政府的方案在學校裡實施。
 
 

  在我要談的問題是政府正要做一個毀壞教育大業的瘋狂事件,而導致這個瘋狂事件的原因,是因為政府要改革軍公教退休所得比在職薪水還要高的現象。照理說,改革退休制度只是「利益重分配」的過程,政策產生的效應應該只會限縮在被刪減者的身上,怎麼會引致教育制度面的破毀呢?


  是的,改革如果找得到病因且對病因下藥,問題就可以全部解決而且不會有副作用。但是,改革如果不找病因而只對病症(現象)下藥,雖然解決了部分的問題,卻也製造了其它的問題而且連累傷害了其它的生命系統。

  政府宣稱公平正義的軍公教「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改革,就要在二月十六日實施了,它就是一個不想找出病因而只砍除部分問題現象的改革。錢總數是刪得不少,這些錢本來就該刪沒問題,但問題是十二職等以上的高官和大學教授一毛都刪不到[A],同一職等當主管的刪得少沒當主管的刪得多,不同職系的公教人員刪的比例不同,…..。


  最最嚴重的後遺症,就是這個方案,把學校教師區分為高中和國中小,然後再區分校長、主任、組長、導師、科任老師等不同的階級,每一階級刪減的不同,結果校長大約比教師多領一萬元,依次遞減。這是多麼荒謬的事情,完全不顧學校教師與公務員不同的制度和文化,硬是把公務員那一套的官階制度搬進學校。

 

  從教師的職前培訓到教育部的各項教育改革方案,都宣示教師是學校教學的主體,是學校最重要的核心,而行政人員的任務是支援教師,整個學校的制度是這樣建置起來的。因此,在學校裡行政人員是由教師兼任,教師的職務比行政人員重要,教師擔任第一線的教學工作是他/她至上的榮譽。而教師的退休制度,是不分校長、主任、組長或教師,只要年資一樣,每個月都繳一樣的退撫基金,退休時領一樣的退休金。這樣的退休制度,是支持教師繼續擔任第一線教學工作的重要基礎。

 

  但是,教育部在政治的壓力之下屈服了,面對銓敘部提出的職等官階式的方案,教育部不敢拒絕,只做了部分無關大局的調整,然而再怎麼調還是銓敘部的架構,組長、主任的積點就是比專任教師多。這些兼任行政職務的人員,在職的時候退撫基金繳得沒有比教師多,做的工作比沒比教師重要,可是現在教育部卻說,他們領的退休金要比專任教師和導師多。這件事如果真的讓它發生了,教育部等於是背離了以第一線教學為職志的退休和在職的教師,教育工作以教師為主體的學校制度將開始崩解,教師同仁們將以去兼任行政職務為重,去想想看那對學校教育的傷害有多大。為了政治的壓力就可以犧牲教師專業的尊嚴,讓專任教師和導師在學校成為次等的選擇,以後教育部還有什麼立場跟教師談教育的目標和理想。我曾經接觸過的林清江、楊朝祥、曾志朗和黃榮村幾位部長,沒看過這麼沒有肩膀的。

  政府提出的方案,是針對「跨制」領「月退」[B]的人,他的「退休所得比在職的薪水還要多」而改革。但是「退休所得比月薪多」只是問題呈現出來的現象,並不是問題的根源。政府的方案就是不想找出病因而只想砍除問題呈現的「現象」,無視於軍公教的退休制度是以「本薪」做為基金繳交和退休給付的計算基準,卻以「月薪」當基準,訂一個百分比大刀一揮就砍掉退休所得多餘的部分,當然就造成了各種的亂象。

  

    現在我們就來看看到底「軍公教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的病因是什麼?
  

    會造成「退休所得比月薪多」的原因,是84年11月18日銓敘部配合退休法新制的實施修正「優存要點」[C]時,在「跨制者」的「月退休金」已經比「舊制者」多的情形之下,不但沒有減少優存要點的優存「基數」[D],反而大幅度的增加,造成跨制者的退休所得超過月薪的現象。

  這是問題的根源,當然就是公保優存改革方案的關鍵所在。只要再次重新往下修正公保優存的基數表,使跨制者的退休所得和舊制者一樣,自然就無所謂的「退休所得超過月薪」的問題,也不再需要大費周章的擬定什麼ABCD案、計算替代率、研究是否納入以及如何納入加給等問題,也不會有高官教授砍不到以及毀壞學校教育工作以教師為主體的嚴重問題。

  

    經過逐年分析跨制者合併計算的月退休金和公保優存之後,在維持跨制者退休所得與新制及舊制者一致的情形下,以統計迴歸的方式,重新計算出公保優存的基數,修定如下表。依此,所有跨制者的退休所得就會與舊制或新制者相同。

 

 

表1:重新修正後公保優存基數與現行公保優存基數比較表/製表者:張輝山

舊 制 年 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重新修正後基數

1

2

3

4

5

6

6

6

6

6

6

6

6

6

6

現 行 基 數

4

7

10

13

16

18

20

22

24

26

27

28

29

30

31

 

舊 制 年 資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重新修正後基數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4

26

28

30

32

34

36

現 行 基 數

32

33

34

35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36


                           

  

    這個立論,簡單的說就是指出84年銓敘部配合退休新制實施所修訂的優存要點的附表是個錯誤,它就是問題的根源。也就是因為84年修正的公保優存基數表讓跨制者(也就是當時的在職人員)的退休所得,比舊制的和新制的都要高甚至超過月薪。同樣服務公職同樣的年資和同樣的俸給,有什麼理由麼讓跨制者比舊制和新制者享有更多的退休所得?跨制者誰有資格說他比新制或舊制的人更有貢獻,要領比他們更多的退休所得?這恐怕必須由當時的修訂者(銓敘部)自己來說明。

  問題的根源這麼簡單,修正治療的方式也極簡單,又沒爭議和副作用,這麼說會讓人很訝異,恐怕也不敢相信,難道滿朝文武和媒體賢達的眼都瞎了嗎?確實大家都瞎了,有的是被現實的利益燻瞎了,有的是忌憚政治壓力裝瞎,有的是被政治立場弄瞎,而多數的民眾就根本弄不清楚這個複雜的問題。


  對制定規則的銓敘部高官而言,如果承認優存基數表的錯誤,那責任就在他們身上,道歉修正後整個事件就此落幕,哪有當做政治議題操作的空間。所以從頭到尾就看到他們以症狀的「現象」在「疾言厲色」的批判跨制者的貪婪,然後想出「所得替代率」的「巧門」,除了可以做為砍除中下層公教人員不公義退休所得的改革大刀,又可當高官、教授及行政主管們避開劫難的護法。

  

    對跨制的公教員人員而言,以上的立論是告訴大家,其實我們是沒有被「砍多少」的問題,這件事只是84年銓敘部官員沒理由的調優存基數表,讓我們發一筆橫財,如今他們發現錯誤修正以後,以後不再領這一筆錯誤的錢而已。如果您覺得您比其他新制和舊制的同仁更偉大,需要繼續領這個錯給的錢,那我對您就無言可說了。再從現實層面而言,其實這個「回到舊制所得」的立論,並不會讓中下層級的跨制者領得比政府的方案少,大約都還會多出2-3%,但是卻讓所有的高官、教授和主管們,規規矩矩的一起接受這項改革的洗禮。

  對社會各界而言,這件事談這麼久了,大家都還停留在要不要改革18%的議程階段,顯然讓改革方案的荒謬性無法被放進政策窗裡面討論。這其中有太多的政治立場蒙蔽,有些政府官員、民意代表或考試委員經我說明後,雖然認同我的看法,但卻沒有積極性的行動。每一個都跟我說抱歉,「孤臣無力可回天」,現在這件事大家都只看一個人的臉色。

  

    所有的努力我都做了,還是無法擋住這個會毀壞教育長城的方案繼續的往前推進。我剩下可以做的只有坐在教育部的大門口,以剩餘的心力告訴教育部,請收回這個埋葬教師專業尊嚴的方案。

    各位朋友,如果您願意,請也盡您之力一起努力。只要是和平的方式,用什麼方法都可以,就是不要讓政府的方案在學校裡實施。

 

 


[A]依照考試院方案,服務30年十二職等以上擔任主管者(大學教授)替代率為80%,計算後全薪126120元*80%=10896元,原來退休所得為87931元,不用刪減;薦任九職等官員(中小學教師)替代率為90%,計算後全薪70715*90%=63644元,原退休所得80387元,刪剪16743元;委任五職等替代率為90%,計算後全新55370*90%=49833元,原退休所得59029元,刪剪9196元。這就是所謂的「肥大官、瘦小吏」的現象。
[B] 軍公教的「退休所得」包括「退休金」和「公保養老金」,「退休金」又分「全退」和「月退」兩種,全退就是一筆領完,月退是每月按照本薪一定的比例領。84年7月以前就退休的人我們稱為「舊制」,84年7月以後才進入政府部門的人我們稱為「新制」,84年7月已經在職的人我們叫做「跨制」。「公保養老金」的優惠存款只有舊制者和跨制者屬於舊制年資的部分才有。
[C] 63年銓敘部以公文函告「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以下稱優存要點),讓公保養老金可以享有18%的優存(以下稱公保優存),以提高舊制的「退休所得」。84年公教退休法改成新制,跨制者的「月退休金」合併計算以後比舊制要多,這時公保優存應該「減少」優存的基數,才能達到維持平衡退休所得的目標;如果優存基數不變動或調高,都會造成跨制者的退休所得比舊制者多甚至超過月薪的現象。
[D] 基數基數是以本薪作為計算基準,基數是指可以優存(18%)的數額,最高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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