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3/1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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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修正退休制度 必須觀照全局

 


  今日(3月14日)報載教育部已完成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案,再度配合銓敘部的腳步,準備實施七五制變八五制等修法條文,針對教育部此一修法準備,本會依據94.11.20會員代表大會決議第二項第二點之內容,發表意見如下:


一、 檢討具有相對提撥責任的退休法制,必須更為慎重
去年下半年主政者以民粹操作的方式,枉顧當事人參與討論空間,草率通過破壞法制的所謂「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強行上路,這種將可以正常檢討的制度變革化為政治操作已嚴重傷害所有公部門受雇者的信任。現在要正式檢討所有在職者的退休年齡、領取額度,則所有在職者不只是預期受益者的身份,也是退撫基金共同提撥人。所有新年資的給付和收入已不是政府公務預算權責,而是基金本身財務平衡的問題,這時負責提撥65%的政府(包括各級政府,而非只有中央政府)以及負責自繳35%的基金參加人,是對等的,必須坐下來好好談。


二、 檢討退休法制必須附有相對財務精算
如前所述,退休法制進入儲金制時代後,已非隨時隨付或純粹恩給的作法,所以每次修法必須附有相對的財務精算。目前的基金精算作業,自八十八年以來已進行兩次,但都未曾以目前的75→85、展期、減額年金等進行財務模組的試算。換言之,不能以過去兩年的精算結果,直接訴求75→85,展期、減額年金,而應提出在上述新政策下,對財務結構影響的精算報告。現有的費率係在職人員信任「以現有退休條件下」的自付與公付負擔,退休條件和費率是連動的,若退休條件要改變,費率就不能不跟著下調(或至少不能調那麼高)。用白話來說,檢討時可以砍頭、可以去尾,但不能同時砍頭又去尾(又要調整費率又要調整退休條件),必須所有責任、所有數據都算清楚。


三、 追究基金管理責任,重建監理機制
本會於三月二日召開記者會批判退撫基金九十四年度及十年來績效不佳,當天傍晚,基金管理委員會竟然發表了以「九十五年一月績效良好」及「朱部長接任一年半以來績效卓著」為重點的澄清稿。完全不敢否認九十四年度績效不堪的事實;其實,連九十三年六月至十二月的績效也是因為九十二年底,前主任委員吳容明留有125億未實現收益給朱部長當本錢揮霍,朱部長根本稱不上績效卓越。
至於拿今年元月短期績效來遮掩,只有更凸顯去年整年績效欠佳罷了。一個月、一年、十年,到底那一個數字意義大?社會自有公評。退撫進入儲金制後,本來已成獨立收支的基金,目前財務結構不佳,自然引起有識之士或有關機關要求改善,但所謂的財務結構欠佳除了先天的提撥不足之外(這就是教師組織近年願先忍受費率調至法定上限的原因)。現有的財務管理運作績效也是一個不小的因素,不只達不到十年來平均兩年定存的收益率,又因七百多億成本被套牢形成沒有調度空間的死錢;減少了可以用以增加淨額的母金,過去讓管理委員會和監理委員會兩會並立是否恰當?-管理委員會人員遠高於監理委員會,兩會主管又以前者因係政務官最可能和最高當局及考試院長同聲出氣,則退撫基金之監理威信已不能不徹底重新檢討(監理會主委為考試院副院長)。目前勞工退休基金監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正在立院審理,勞委會前副主委在遊說時多次陳說「退撫基金不足為範」,即包括整個體制是不對的,監理管理必須一體,所以勞工退休金不會有兩會並立的問題。本會將朝徹底改造基金監理管理機構努力,以釐清基金管理委員會既負營運管理績效之責、又掌退休法令研修;其主委又身為銓敘部部長,角色混亂、可以在修法中掩飾自己績效不彰之責。


四、 全面追查過去十年,濫用「國家保證最後支付責任」進行股市護盤的責任
    銓敘部及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中主張可以護盤的人認為:「既有國家最後保證支付責任,所以政府有權要求退撫基金在必要時護盤,否則國家經濟完了,就談不上什麼國家最後支付責任了。」此一立論完全係國安基金的運作思維,就算護盤,護的是政黨選舉盤還是重點產業盤?更何況護盤的損失只要不賣,就成為不必撥補的未實現損失,凍在壁上;留給未來政權的末代接棒人以及基金參加人,甚至後來的國民來負擔。公平嗎?
    多年來,教師老老實實配合繳交退撫基金,我們的代表認真的參與監理工作,看到的卻是「未依中心配置比例去投資」「四大基金疑配合高層親信同步投資」、「報酬率低於台銀兩年定存」、「懷疑監理委員會對外洩密,而不對管理者配合當肥羊自清」。
    我們自當藉此次退休法制要再變革一併要求公開辯論,全面檢討十年來基金主要管理者的內控、策略、操守。


五、 退休年齡延後不是單純財政問題
    退休問題的本質,財政只是一端,包括新陳代謝的需求、教學品質的考量向來就被提及。本會充份理解國際趨勢中均有考量壽命延長而延後支付退休金或減少支付的改革,且目前都引發各國內部密切關心。但如斷然延後,即是阻止現職人員退休,亦即宣告準新進人員的死刑,亦在懲罰當年太早進入教育職場者。換言之,公務人員考試及教師甄試均可以宣告停辦數年,這將對於已培育人員形成打擊、非培育人員形成排斥。
    而留任緩退的在職人員縱然充實進修,是否能符合全職教學上的要求及家長的期待,都必須一體考量,修法過程中,本會自當題出整體分析讓社會了解。


六、 結語
    教師會一向支持改革,但反對再用草率的政策倉惶上路,更反對濫用國際比較數字來削平國內建置多年的制度根基;只要公開辯論,本會將負責的為教師爭取合理的改革,讓粗暴的18%鬥爭留在政客身上,成為「改革」一詞的最佳負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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