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昨日(4/19)中午教育局電話臨時通知本會參加國小超額教師聯合介聘服務委員會,
本會由副理事長羅焜榮老師、理事羅浚瑀老師和我參與會議,
本會表達聲明如下:
1.縣府應事先公告「新設學校移撥作業標準及流程」。
2.按移撥標準及流程辦理之學校,所產生之移撥教師,「始得優先超額介聘作業」。
3. 各校應訂定超額教師辦法,超額教師之產生不應流於人情或私相授受等流弊。
4.雙龍國小仍違法加考,挑釁意味甚濃,教育局應嚴正處理。
教育局同意制定「新設學校移撥作業標準及流程」,但今年先以決議處理,大致是「未招滿一至六年級之新校,週邊學校之移撥作業至其招滿一至六年級為止,其緩衝期最多一年為限」
以上供大家參考
並附上雙龍國小仍違法加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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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雙龍國小95學年度超額教師介聘本校教評會審查方式公告
一、歡迎熱心教育、熱愛雙龍、願意犧牲奉獻之教育同仁加入雙龍大家庭。
二、本校於93年8月設校,即將邁入第三年,本校中長期校務發展以英語、音樂為主軸,歡迎有這方面專長之教師共同參與,朝此目標邁進。
三、審查時間:依縣府規定日程表
4月19日中午12:30-13:00本校報到
下午13:00-15:30開始審查
下午15:30以前,回報南美國小
四、審查方式:
(一)基本資料審查,如下排序。
1.基本資料簡表,如附件一(所有任教職經歷均應填寫,代理均需註明虛實缺)。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一份。
3.桃園縣政府核(敘)薪通知書影本一份。
4.九十三學年度教師成績考核通知書影本一份。
5.合格教師證影本一份。
6.國民身份證影本一份。
7.退伍令(男性)一份。
8.專長或資格證明影本一份(含英文、音樂、管弦樂、鄉土語言、資訊、體育、語文、科學教育等專長之學歷、學分或獎勵證明)。
(二)口試(八分鐘):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主。
(三)試教(時間:十五分鐘):內容一、三、五年級語文及數學(現場抽籤),班級經營管理能力。
五、附註:
(1)介聘之本校教師可能擔任職務:一、三、五級任教師。
(2)試教及口試過程全程錄影,作為審查結果之依據。
(3)本校一、三、五年級語文及數學教科書版本。
年級 科目 |
一 |
三 |
五 |
國語 |
康軒 |
南一 |
康軒 |
數學 |
南一 |
康軒 |
翰林 |
雙龍國民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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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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