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1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沒有理由卻被楊光中小學退回的超額老師李東峰,

願意接受公開檢視,但不願遭受「莫須有」的屈辱,

更表示:「對方所『聽說』的行為,如果屬實且經大家公評後仍然認為我是對不起教育界的,我願意立刻消失在教育界!」

面對蠻橫的學校,教育局該拿出辦法治一治了!

轉寄今日相關報導


http://www.tyt.org.tw/MainShow.asp?FBTitle=最新消息&forumid=41&id=516

2006.05.12  中國時報 
超額被退貨 老師變人球
黃文杰/桃園報導
李東峰,因為楊明國中班級數減少,淪為超額教師介聘至楊光國中小,不料對方教評會一致認為資格不符,慘遭「退貨」,成為全縣113位超額教師,「唯一」被拒案。 
教書教了20餘年,拿過不少獎狀,只因為到楊明服務才6年,論資歷最淺,優先當超額,心情夠沉重,結果被對方嫌棄羞辱,理由是「聽說你如何如何」,他不接受這種「莫須有」說法,認為嚴重傷害個人名譽。 
超額介聘 唯一被拒 
包括楊明教師會理事長黃彩金、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昨都出面聲援,他們認為楊光國中小,應提出證據,如果沒有,應還李東峰老師一個清白與公開道歉。 
超額教師,簡單說,就是被迫離開原校,結果對方又說不要,處境超尷尬,是否由楊明「另外換老師」給楊光?目前正值兩校「都在氣頭上」,怎樣找到下台階?備受矚目。 
縣教局學管課長劉明超表示,李東峰是現職合格教師,絕對會保障工作權,不會因此無故失業,他坦言,今年113案超額老師介聘,只有這件被拒,教局立場會督促雙方「做好協商」,盼事件能圓滿落幕。 
楊光國中小校評會昨發出聲明稿,澄清學校今年收超額教師18位(國小12位、國中6位),只有婉拒李東峰,理由是教評會成員舉證,李師在原服務學校有體罰學生事實,並拒絕擔任第八節課後輔導,教學也出現不當言行,面談也承認有上述情事發生。 
楊明師生 無法接受 
教評會以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8款「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不予通過聘任。 
被說成「打學生、不良言行」,李東峰氣憤說,自己教書20餘年,向來喜愛教中輟生,或許與學生互動方式,外界看起來,可能不太像老師,不過自己絕對沒有體罰學生。 
這部分,也受到楊明國中教師會力挺,強調不能以「聽說怎樣怎樣」妄下結論,況且李東峰班上,也教出台、清等名校優秀大學生,當初在國中都被歸類「頑劣學生」,照樣有好成就,如今被說成好像「不適任教師」,楊明師生也不能認同。


退聘超額教師 將提訴訟
【自由時報 九十五年五月十二日 記者陳文正/桃園B7版】
桃園縣教師會昨天批評楊梅鎮楊光國中小教評會,沒有任何理由就退聘一名從楊明國中因超額而介聘到該校的老師李東峯,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說,將協助李提出法律訴訟。不過楊光國中小發出新聞稿指出,李東峯曾在楊明國中有體罰學生、教學中出現不當言語、並拒絕擔任第8節課後輔導教學,因有楊光國中小教評成員舉證,李也在面談中承認,因此學校教評會認定李有違反教師法,因此不予聘任。
李東峯說,確實曾以手「輕拍」學生頸部而造成誤會,家長也諒解,而他上課用語比較活潑可能因此遭誤會,至於拒絕教第8節課則是因學校排課有誤失所致,他也替學校找到老師上課。
對此爭議,教育局學管課強調,將請該校教評會說明,但不管如何,李東峯不是到楊光國中小就是回楊明國中任教,不會影響李的工作權。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

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傳真:03-280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