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5/2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全教會跟教育部課稅談判,應該要為全國教師權益把關,不要把爛問題留給地方,.....」
轉寄牛奶瓶報報:發信人:高雄縣教師會劉亞平
請問全教會高層: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的「固定」能叫「固定」嗎?
全教會和教育部課稅談判,說要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但卻由各縣市各自固定授課節數,我們要問:各縣市政府自行「決定」的「固定」能叫「固定」嗎?
950509,全教會「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報告」:全教會和教育部對各縣市各自固定授課節數是有共識的。
950511,牛奶瓶寫了ㄧ篇文章: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要先「固定」才能「降低」,就是對全教會和教育部的共識「有感而發」,很感冒才發聲。
950517,全教會回應課稅之質疑:「固定也不一定縣市都固定於同一點,所以要計算稅前狀況,這也正在進行。」讓人看了又要「有感而發」。
我們先來定義什麼叫做「固定」,「固定」在一個「區間」也叫「固定」,「固定」在一個「點」也叫「固定」,上下不能隨便亂動也叫做「固定」。
全國國中小老師要的「固定」,應該是「固定」在一個「點」,而且是各縣市政府不能隨便上下亂動的「固定」,否則就不是真正的「固定」。
目前,全國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都是定在X∼Y節,下限X不固定,上限Y也不固定,所以上下、區間都不固定,下限X是寫好看的,上限Y才是重點。
國中超過上限Y有超鐘點費,國小是一毛也沒有,上限Y怎麼定?絕大部分都是由各縣市政府視狀況而定,視什麼狀況?反正不增加縣市政府的超鐘點費就對了。
所以,全教會和教育部課稅談判說要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卻要由各縣市各自調降,我才說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要先「固定」才能「降低」。
我說要「固定」,全教會也說當然要「固定」,只是全教會的「固定」,是由各縣市各自固定授課節數,各縣市可以各自「固定」,那叫做「固定」嗎?
全教會放任各縣市各自固定授課節數,到時全國各縣市會定出許多不同的點,同樣授課科目的教師,有的縣市18節,有的縣市20節,有的縣市24節,反正定幾節都叫做「固定」,「固定」高或「固定」低而已。 國民教育應該講求公平正義,有錢縣市跟沒錢縣市不能差別太多,全教會和教育部放手讓各縣市各自固定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各縣市政府為了省錢,一定各出奇招,反正怎麼固定都可以,就是不能花錢就對了。 全教會跟教育部課稅談判,應該要為全國教師權益把關,不要把爛問題留給地方,許多地方教師會沒有和縣市政府談判的能量。全教會要為各縣市教師多著想,不要只「肖想」五億元獎勵優秀教師表現基金,有些錢不能拿,有些錢拿了吞不下,硬吞只會噎死自己。
●●●950511牛奶瓶有關授課節數固定的文章●●● ------------------------------------------------------------------------------------
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要先「固定」才能「降低」 教育部和全教會「課稅小組」協商「課稅收入運用計畫」,談到「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好像犯了嚴重的基本錯誤,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沒有「固定」,哪能「降低」?!
教師授課節數的現況是:高中職固定,並有超鐘點;國中不固定,但有超鐘點;國小不固定,也沒超鐘點。
所以,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沒有「固定」,只談「降低」,難保各縣市政府會「抬高價錢再殺價」,實際上並沒有任何助益。
教育部官員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全教會的「課稅小組」不應該「遺落」這個重點,否則真的是「瞌睡小組」,全國國中小教師的權益就給他們犧牲了。
全教會和教育部談好的「課稅收入運用計畫」第四點是有問題的:「四、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導師再減一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約43億元。」
因此,台中縣教師會發動連署,修正條文如下:「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減少教師授課節數,國中小均減二節(國小教師授課節數不得超過20節);國小導師(比照國高中導師調降)再減一節,並以增加教師備課時間為原則,約43億元。」 台中縣教師會發動連署,指出(國小教師授課節數不得超過20節)、(比照國高中導師調降),這是對的事情,各縣市教師會紛紛連署,台中縣教師會將連署書發文教育部和各立委,這本來是全教會該做的事,想不到還要縣市教師會出面。
台中縣教師會發動連署,有很多縣市連署支持,但有一些縣市教師會沒動作,這些教師會如下:基隆市教師會、台北縣教師會、苗栗縣教師會、南投縣教師會、花蓮縣教師會、澎湖縣教師會、台北市教師會沒有連署,高雄市教師會是連署又撤簽。
我們可以理解台北市教師會為何不連署,因為台北市的編制有其獨特之處,但就想不透其他縣市為何不連署,莫非他們縣市的國中小教師不支持台中縣提出的版本?如果這些縣市的老師要「固定」並「降低」教師授課節數,這些縣市教師會不連署就有點奇怪!
●●●950517全教會回應課稅之質疑●●● ------------------------------------------------------------------------------------
敬致 理監事、地方教師會、會員代表:
收信平安 本會回應課稅之質疑文字如下:
1.. 全教會當然知道國小要固定,正要談、也安排要談,要不哪有五月初的協商會議,不能說台中縣教師會先發聲就說全教會不做。
2.. 固定也不一定縣市都固定於同一點,所以要計算稅前狀況,這也正在進行。
●●●950509全教會「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報告」●●● ------------------------------------------------------------------------------------
950509-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報告
一、全教會表示立場
1.九十四年八月廿九日,本會課稅小組與教育部的協商會議達成共識的甲、乙案中,以每人減授二節,即考量各縣市現況不一,且國民教育為地方政府之事務,但雙方也對各縣市各自固定授課節數是有共識的。「因現況雖難全國統一固定授課節數,但至少各縣市應予固定以解決長期國小大小型學校授課節數不一、工作量不一且同一校園各師授課不一,徒增校內紛擾。加上審計部常以教師雖未排最高節數,但公假排代時須授課至最高節數始可支鐘點費之爭議亦可獲得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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