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0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報告」和「決議」是不同的──請吳忠泰理事長不要再抝了!

 

有關課稅案,全教會的討論過程發展中,有些重要的關鍵點好像被刻意模糊了,因為影響層面很大,有一些人希望能還原真相,認為有些事不應該被跳過,更不應該容許被人刻意遺漏!
有越來越多人在為課稅的配套到底有沒有定案?拼湊原來的樣貌,在我看來像是個拼圖工作,我就曾經參與的部分提出說明,以還原真相:

課稅配套到底確認沒有?

95年1月22日的全國教師會的會員代表大會,我曾在現場之台中縣案後,公開問吳忠泰理事長,是否課稅小組已確認並接受1月9日的版本?如果已經接受,請下文宣告訴基層會員為什麼接受?

當時吳忠泰理事長的回答僅是不置可否的答案:「我們只做報告,評斷由會員自己評斷!」

95年4月29日理事會,或許因為台中縣的連署案造成全教會的壓力,當日理事會竟然瀰漫一種「擁護中央,譴責台中縣」,幾個縣市代表輪翻上陣以「唯恐外界認為全教會不團結...」等八股的理由作檢討,甚至吳忠泰公開表達「對台中縣立委楊瓊英的不滿」,「課稅配套已經在會員大會確認」的話都出口了!

當我聽見「1/22的報告,可以在4/29變成報告」時,我不禁覺得,這樣的行事風格與我們經常唾棄的學校校長的作風有何不同?

當時台中縣代表提出質疑,課稅配套在會員大會是沒有被確認的,我一樣再提醒吳忠泰理事長,我當時曾要求確認卻被不置可否的答案!

如果教師會做到後來竟學習以官僚的議事方式,將會員的重大權利以「報告就是決議」來處理的話,教師會存在還有什麼價值?我們被行政官僚欺騙的還不夠多嗎?還需要自己再製造一個官僚來愚弄自己嗎?

 


From: 李素鑾 
Sent: Mon,01 May 2006 23:10:04 Asia/Taipei 
Subject: 課稅配套案看法與意見
素鑾寫的,敬請指教06/005/01

●回應 : 1 連署案的正當性 回應IP : 218.166.99.57 時間 : 2006/5/1 下午 10:41:24

【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
第四屆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紀錄
時 間:95年1月22日(星期日)上午10時20分至16時40分
提案人:台中縣教師會
案 由:有關報載「教育部與全教會的協調決定,將取消免稅的收入,一半做為教師的津貼,另一半做為改善教學環境及減少教師授課時數之用」之因應策略,如說明及辦法。
說 明:
........(略)
五、所謂「教育部與全教會的協調決定」,雖經全教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完全授權協商代表,與教育部進行協商。但本案為教師權益重大事項,且據目前報載 教育部與全教會之協調決定,又有不符前揭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情形,因此有必要再次召集臨時會員代表大會確認完全授權協商代表與教育部之共識,以免除爭 議並符程序正義。

六、吾等亦體認全教會之完全授權協商代表欲達成第二屆第五次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決議之用心,與實際執行之困境。但有關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取消免稅案之配 套中,應以「降低並固定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國中教師18節,國小教師20節,擔任導師減4節課以上。」,做為全教會之完全授權協商代表與教育部協議之 優先目標,以符多數會員教師之期望。

辦 法:有關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師取消免稅案之配套中,應以「降低並固定國中小教師的授課節數,國中教師18節,國小教師20節,擔任導師減4節課以上。」,做為全教會之完全授權協商代表與教育部協議之優先目標。

決 議:不通過(贊成14,反對43票)。
【附帶決議】近期就課稅進展製成說帖週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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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台中縣教師會所擬的提案,
其說明五,是要確認06/01/09談判結果
其說明六,是要提出課稅配套案的修正案
其辦法是針對說明六課稅配套案的修正案擬出詳細辦法

就會員代表決議---不通過(贊成14,反對43票)
也就是不通過說明六

這?堬ㄔ籵潃荌暋D
1.台中縣教師會要求確認談判結果,
這是符合談判理論的標準作業程序
在這提案中,會員代表大會並未給予"確認"說明五(談判結果)
故17個縣市教師會連署案是具正當性的

2.會員代表總數應有150-160吧
對於重大議題,採多數決(贊成14,反對43票),
未知其他未舉手的是持何種看法?
舉手的是高中職身分?國中身分?還是國小身分?

對於國小利害關係人的切身問題
降低授課節數極有可能是"口惠實不至"的方案
可以置之不理?

這些參與連署的17縣市理事長
在全教會處理的程序上是不被尊重的

這些參與連署的17縣市理事長
在國小授課節數研究上,是了解實務的

我曾對源豐說--
花蓮縣教師會沒參與連署,以您對國小實務的了解,
真是遺憾
源豐表示他早在連署之前,已行文表達此意
如此一來,不就18個縣市教師會連署?

故以全國25縣市教師會所組成的全教會
卻可忽略18個縣市教師會的現實考量主張
我說"異化",尚屬"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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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12 素鑾 回應IP : 218.166.99.57 時間 : 2006/5/1 下午 09:54:25

國中小既是義務教育,也是以人文教育為核心

但卻不斷的以"量化"來評鑑各項成果或績效
教師評鑑..國小也要學測..等等
這將是國中小未來即將面臨的亂源與在爛

全教會在這次課稅配套的談判上
明顯已觸犯談判代理人道德風險行為
對於18/25縣市教師會的連署主張(再加花蓮縣)
竟以"置之不理"來處理

全教會汲汲營營於教師專業發展基金五億元的企劃
如果教師專業發展基金是未來教師評鑑.教師認證的前哨戰
那義務教育以人文教育為核心的本質
勢必遭到嚴重的扭曲與破壞

全教會既然急於規劃這五億元
那就大方點---會費就免繳
因為大家都已經在課稅時繳在這五億元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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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8 素鑾 回應IP : 218.166.99.57 時間 : 2006/5/1 下午 11:00:09

台北縣教育局前潘局長以高升教育部當國教司司長
國小授課時數的問題,他向來很有研究
我向他反應
這課稅配套案對國小老師而言
是口惠實不至的方案
請他能關心這個問題

今天獲知
潘司長將於近日召集25縣市教育局長
就實務面討論這個問題
潘司長認為不能發生口惠實不至的現象

感謝潘司長願意就事論事,面對問題去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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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3 素鑾 回應IP : 218.166.99.57 時間 : 2006/5/1 下午 08:56:57

註一: 06/01/16洪龍秋「課稅協商之檢討及建議」- 95年1月9日版本,
此版本是會務人員與部長及各方會商的方案,
小組並未直接參與,
會務人員提941230課稅小組追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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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95年1月9日版本,
此版本是會務人員與部長及各方會商的方案
是"優於"原先94/8的甲乙案配套方案
那因應小組也應會"樂於追認"

但事實上,會務人員所談出的版本
各位去比對比對
就可看出玄機
就不難發現我一再強調的------談判代理人道德風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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