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8/5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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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寄教育部「 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紀錄」
資料來源:全國教師會
研商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事宜會議紀錄
時間:中華民國95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地點:中央聯合辦公大樓南棟(台北市徐州路5號)18樓第2會議室
主席:潘司長文忠 紀錄:鍾新豐
出席人員:如會議簽到單。
壹、主席致詞:略。
貳、業務報告:
一、前次會議(95年5月9日)經各縣市政府代表及全國教師會代表充分討論後獲致共識,將修訂「國民中小學教師授課節數訂定基本原則」第1條規定為「…國民中學專任教師每週以十八至二十二節為原則;國民小學科任教師每週以二十至二十四節為原則」將依行政程序發布。
二、有關取消國民中小學及幼稚園教職員工免稅後,為因應降低國中小教師授課節數之配套方案,國民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是否可調整為以單一節數排課,而非以「○○節至○○節」之級距處理。前次會議決議如下:
(一)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朝固定節數方向試行排課,試行排課時得考量學校規模、學習領域(科目)別等因素。
(二) 各縣市政府於試行排課時,請邀集不同規模學校人員及地方教師會共同研議。
(三) 三週後由本部邀集各直轄市、縣市了解試行排課狀況,以了解採教師固定授課節數之可行性。
三、本部又於民國95年6月2日召開會議,邀請各縣市政府及全國教師會代表共同研商,經充分討論後獲致共識,決議略以:
(一) 經各縣市政府就推算過程作深入討論,除臺北市原已訂定固定節數外,已有多數縣市推算出單一授課節數。
(二) 本部在尊重地方政府及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之考量下,建議參考高雄縣推算方式,請各縣市邀集地方教師會代表再進行推算,並可將2688專案經費納入試算。
(三) 二週後再由本部邀集各直轄市、縣市了解試行排課狀況。
參、討論事項:
案由:請各縣市政府就國民小學試行以固定節數排課狀況,提請討論。
決議:
(一)經各縣市政府就推算過程作深入討論,除臺北市原已訂定固定節數外,大多數縣市業已推算出單一授課節數。
(二)本部在尊重地方政府及不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之考量下,建議參考高雄縣推算方式,請各縣市邀集地方教師會代表再進行推算,並可將2688專案經費納入試算。
(三)其它尚未完成推算之縣市,將另由本部邀集研商,了解試行排課狀況。
肆、臨時動議:無。
伍、散會(上午11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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