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9/2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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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教師被扒的六層皮!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95.9.26
國小老師與國高中老師,在任用資格(學歷)與薪資結構的基本條件都一樣的狀況下,我們發現,就目前相關法令上找得到有關教師工作條件的規定,國小老師在政府有意無意的漠視之下,竟然硬生生的被扒了六層皮:
(一) 每週授課節數:最高
(二) 超鐘點費:無
(三) 平均鐘點費:最低
(四) 教師編制:最少
(五) 導師負擔:最重(只減2節課):
(六) 兼任行政業務:最繁重,尤其專業的主計和人事工作,在國小幾乎由教師兼任,而國高中皆有專任職員擔任。
…………………
任用(學歷資格) |
相同(皆依教師法與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任用) |
||
待遇 |
相同(皆依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辦理) |
||
退休 |
相同(皆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 |
||
比較項目 |
國小教師 |
國中 |
高中職教師 |
教師每週授課節數 |
國小21~25節 (合計840分鐘~1000分鐘) |
國中14~22節 (合計630分鐘~990分鐘) |
10~18節 (合計500分鐘~900分鐘) |
超鐘點費 |
無 |
有 |
有 |
鐘點費 |
260元/節; 平均6.5元/分(390元/時
) |
360元/節; 平均8元/分(480元/時) |
400元/節; 平均8元/分(480元/時) |
教師編制 |
每班編制1.5人 |
每班編制2.0人 |
每班編制2.5人 |
導師與科任教師 任課相差節數 |
國小2節 |
4節 |
4節 |
人事、主計 |
多為教師兼任 |
專任 |
專任 |
許多研究都指出,年齡越小的孩子需要更多的照顧,但是台灣教育資源的分配卻刻意漠視年齡最小的國小教育!
上面的數據,只是再一次證明我們的政府是用什麼樣廉價的投資,投資在我們的基礎教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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