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轉寄台中縣教師會電子報
【勇敢的拒絕教師專業評鑑】&【建請連署召開全國教師會會員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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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敢的拒絕教師專業評鑑
全國教師會會員代表易俊名95/11/01
各位敬愛的立委:
您經常看到喪禮中,穿著黑衣的稚嫩臉孔嗎?您見到補習業蓬勃發展,參與補習的學生越來越多嗎?您聽聞惡勢力介入校園使學生自危,老師要面對拳頭和武器嗎?您知道三級貧戶的兒子越來越沒有機會的道理嗎?
黑社會積極從校園培養新兵,是將來黑道治國的鐵証;三級貧戶的兒子不再有機會將使階級世襲;補習越來越嚴重看出教改課程出問題,一綱多本反而製造更多問題。
這些大問題亟需花大錢費心思去解決,否則國本動搖就在幾年後!
以老師需要評鑑為由是解決不了這些問題的!
五臟六腑受損需要的是趕快固本培元,理好身子並進行醫療,不是拿手術刀去割雙眼皮。這樣耗費醫療資源,於事無補。
積極去推動教師教學評鑑,勢必會成為教育界的重點工作,每年勢必消耗數十億經費。猶如不論雙眼皮是否能割好,醫療資源耗盡,病人一定很快就死掉。
各位可敬的會員老師:
我們很清楚,教育部用教師教學評鑑來為自己卸責,而且已收到很好的效果。
我們也知道,環境再惡劣,大家也在努力處理管教問題、認真做好課堂教學、不斷參加進修、時刻和家長聯絡溝通。
先打我們一巴掌,說老師不努力需要評鑑、不適任需要評鑑。這樣的評鑑我們不要,對不對?
我們要把時間花在學生身上,花在教學上面,花在和家長溝通聯繫上面,花在自我成長上面。不要拿教育界向來沒有成功過的評鑑套在老師脖子上,浪費大把金錢和老師寶貴的時間,以免教育更倒退。
堂堂正正的理由,我們為什麼連拒絕都不敢表達?
催促你認識的教師會人士,一起勇敢去拒絕!
各位全教會辦公室『決策層』大爺:
你們是會費養出來的代理人,會員要什麼你們應該很清楚。請你們要記住:
1到全教會上班只是擔任會員的代理人,不是神。『教師的確需要評鑑』怎麼會在這樣的時空背景,被你們用在和教育部會議的發言中呢?那你們一直強調爭取到『要老師自願參與、校務會議通過』幹什麼?不願參與教師教學評鑑的老師,不就是『違反時代潮流』、『反動份子』了嗎?你們有意識到,經過你們背書,老師越來離『教師奴役法』越近了嗎?
2代理人用會費來辦公卻要對會員評鑑、認證,會員難道不會覺得「養老鼠咬布袋」? 你們這樣是不是圖利自己?擔不擔心大家懷疑,將來由你們辦理認證、評鑑,退休後還可以做到老,年年支領大筆薪水和車馬費?更積極地看:過了這關,你們還需要代表大家去談判退休金嗎?
3面對人本說老師領『不義之財』,馬上呼應說要捐出『不義之財』。面對教育部說老師不努力需要評鑑、不適任需要評鑑,更用『教官是高中老師的毒藥、教鞭是國中小老師的浮木』來呼應。這是全教會高層所當為嗎?會員們是得到您的捍衛還是羞辱?
4認真回到出身的基層,了解基層教育的癥結、明白基層老師的難處。終歸有一天你們要回到學校,去面對教育現場的困境。
各位全教會理事和會員代表:
督促、協助全教會是應該的事。請協助思考一下:
1模糊會是好的策略嗎?勇敢拒絕不好嗎?
2全教會理事長在台北縣教師會理事會針對理事的追問:「對於教學評鑑是否有教師會版?」,吳理事長就是不肯回答。只說:「那是張輝山要做認證。」對於被賦予「和全教會有同等責任」的大家,你們覺得資訊很明確,足以出去打仗了嗎?
3會員教師們需要您來替教育部背書決定他們需要評鑑或認證嗎?如果教師法通過了由教師會辦理認證,您就放心擔任認證者而不需面對老師了嗎?
4您注意到自從教育部推動教學評鑑,突然間,做得很爛的教育部,不再有人批評?教育部已經把錯誤政策的後遺症,成功轉嫁到老師身上?
為了集中大家智慧,請支持並連署召開會員代表大會,趕在立法院本會期結束前,對教師法修法(特別是教師教學專業評鑑)做更清楚的討論與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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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教師會95/11/01
連署書(全教會會員代表連署專用)
建請連署召開全國教師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說明:
立法院已於去年(94年)12月19日將危及教師工作權之教師法修正草案完成一讀並交付委員會審查通過,隨時可於本屆立委任期中之任一會期排入院會二、三讀而完成立法。其中關於下列:
(1)強制教師接受評鑑。
(2)降低教評委員及申評委員中教師代表額數,以危及教評會及申評會專業審查能力,提高教育行政控制,損害教師救濟權利。
(3)讓教師工作被解聘、停聘等條件更為寬鬆,加入更多不確定之法律概念,提高行政裁量之判斷餘地。
等條文,均已明列其中。(詳細之立法院會議紀錄、草案條文及重點評析討論,請見台中縣教師會網站www.tccta.org.tw,或各建請連署之縣市教師會網站)
此次修正,不僅與我教師會長期以來為維護教師工作權及專業尊嚴之核心價值大相逕庭;而若一旦輕忽地任其通過,教師對教師組織還會有多少信任?928教師十萬人大遊行的「團結」、「協商」、「尊嚴」又將剩下多少價值?覆巢之下,教師組織還有多少可存在?
值此情勢急迫之際,我們實無法再同意以輕忽之判斷,面對此一嚴峻之修法時刻;實無法認同以「鬥爭」、「浪費經費資源」等語詞來抹黑搪塞,卻不敢面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正當、理性之民主抉擇。
誠懇的建請您--連署召開全國教師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共謀對策,為教師組織及身為教師,這一份職業的尊嚴--盡責。
【建請連署人】
台中縣教師會理事長陳祖吉、苗栗縣教師會理事長胡延龍
新竹市教師會理事長鄭婈鈺、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
花蓮縣教師會理事長陳源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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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開全國教師會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連署書
依據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章程第23條:「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由理事會決議或會員代表五分之一以上連署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本人同意下列連署召開事項:
一、召開大會之目的:聽取理事會對立法院94年12月19日委員會審查通過之教師法修正草案之工作報告,並研商及議決相關因應之策略及原則。
二、召開大會之程序:於連署之會員代表人數達到章程規定之額數,並連署書送達全國教師會辦公室所在地起30日內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所屬之地方教師會:
縣(市)教師會
全教會會員代表:(親筆簽名) .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備註:連署書請於95年11月3日(星期五)以前郵寄至台中縣教師會
(413-41台中縣霧峰鄉樹仁路212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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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全教會處理不適任教師相關修法進度說明」
會員代表李素鑾06/10/19
素鑾不僅關心會務,更關心教師之權益,尤其是教育環境未來之發展!
王淑惠教師法修法版於94/10/21一讀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94/11/23委員會審查,94/12/19委員會審查完竣。除部分條文保留政黨協商外,其餘修正或照案通過。此時教師評鑑已經立院一讀及委員會審查通過!
而全教會對於「教師法修法進度資訊」僅傳給全教會理監事、地方教師會,並未給會員代表,也未在網路「熱門法案(全教會目前參與,關切,努力的相關法案及說明)」公告,何來資訊公開?
全教會的會員代表大會於95/07召開,大家還在猜「教師專業發展基金會或不會用在教師評鑑?」、高中職胡萬福代表還拍桌大叫:「到底這五億元是不是用在國中小教師評鑑?不要國中小做評鑑了,高中也要跟著做評鑑!」。當時的全教會仍不願向會員代表坦言這樣的事實-『教師評鑑早已經立院一讀及委員會審查結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均一體適用』!
對於在94年十二月兵荒馬亂之際,全教會面臨極大的挑戰。如18%的衝擊…....教師法修法經立院一讀及委員會審查結束..課稅案一讀通過…。教育部、立委萬箭齊發,讓全教會恕難招架,以致教師評鑑未保留、獲通過的種種困境歷史,個人期許全教會現在能自我勉勵、不畏提案者之嘀咕,戮力ㄠ回來!
對於全教會所謂的『全教會有責任,地方縣市、理監事、會員代表的責任和會務幹部一樣大!』。相信地方縣市、理監事、會員代表應該都已聽到這樣的呼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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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來負責任,寧願責任負於前面,也不要因教師奴隸法修法闖關成功才來
搥胸頓足,懇請各位會員代表支持連署,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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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縣教師會9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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