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6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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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讓「校服」成為家長心中的痛!

文/政策研究羅浚瑀

日前南部某縣市爆發議員質詢學校更換校服的頻率過於頻繁讓不少人產生許多的想像空間。無獨有偶,根據桃園縣教師會近些年來,接獲許多家長、老師甚至學校家長會的投訴,「換校長就換制服」的情形也在桃園縣發生。

通常,學校最常發生的案例總是在倉促之間就隨意做出要換校服或體育服裝的決定,全部的過程幾乎都沒有經過學校校務會議的充分討論,甚至更有只讓少數幾個人就決定整個結果的影子在其中,因此往往就產生各種大小不ㄧ的弊端。

參考鄰近的台北縣市學校不難發現一個令人值得借鏡的地方,那就是學校行政部門通常會在前ㄧ年公告並向學生、家長、老師說明有關更換校服或體育服裝的相關的訊息,如此的作為就是要讓全校師生、家長及專家有更多的時間來共同討論及設計出一套適合自己學校風格的服裝,最終目的不外乎就是要尋求物美價廉的產品來照顧廣大的莘莘學子。

此外,服裝的產品價格也是令學生家長傷透腦筋的地方,原因是有些學校新設計的服裝一套要價就要數千元之譜,這對近來飽受經濟不景氣影響的廣大受薪家庭來說確實是一個心中沉重的痛,通常ㄧ般的家庭有些會把家中孩子的學校服裝留給弟妹來穿著,如果學校突然決定要更換新式的校服那就得花錢重新購置,如此豈不又是一筆額外的支出?

像桃園縣龜山鄉大崗國中,幾年前就是遭家長檢舉學校的制服、體育服裝的採購是校長和少數幾個人決定的,結果作出來的品質之差與家長所付的費用,根本無法相比,又該名校長調至八德市某國中後,又遭老師檢舉,「換校長就換制服」,不僅一年級的改樣式,二、三年級的制服也加了一些小改變(如徽章),家長們的荷包又大失血一次。

最近的一個案例,是沿海鄉鎮的某小學家長自救會向本會投訴,也是檢舉「換校長就換制服」,最誇張的是投訴書上指陳該名校長直接在校務會議上宣佈更換冬款制服,還當場宣佈「即日起在街上某家超市上架 」,投訴函上還指稱學校把原本制服上學校傳統的校徽,莫明奇妙給消失了,而且還價格昂貴。

其實受到這幾年各種檢舉弊案的影響,縣府似乎希望各學校在採購服裝的標案上能夠採用「最低標」的方式,避免發生人謀不臧的情形。

但是我們卻不難發現,各校在面臨實際招標的過程中,會來參與「最低標」決標的服裝廠商,爲了可以順利拿到標案,總是「不計代價」的壓低投標金額,當然表面上學校是幫家長爭取到最低的價格,然而實際的情形呢?

明眼人都知道生意人還是會另外從服裝的品質上(如布料材質、染色次數等)進行偷工減料來獲得固定應有的利潤,更甚者這些低價搶標的廠商還會發生延遲交貨及「落跑」的情形--讓我們的孩子不是買到材質不良的服裝,就是發生沒有服裝可買的情形,諸如此類售後服務品質不佳的情形,每天總是在各個學校裡層出不窮的發生!

我們還是要呼籲校長們要拿出良心辦教育--不要讓「校服」成為家長心中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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