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7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有關「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修正意見,昨日本會昭開常務理事會,匯集許多很好的建議,修正成本會的意見版本,提供給各校參考,也替學校校師會擬好校務會議的提案書,也算服務到家了!
今早已傳真至各校,公文也一並寄出,網站上最新消息也掛上了,歡迎各校修改使用。
桃園縣教師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元化路149之1號2F
傳 真:03-2804752
電 話:03-2804662
聯 絡 人:羅浚瑀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5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九十五縣教師字第231號
附件:ㄧ、本會有關「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修正意見
二、桃園縣™™國小校務會議提案書
主旨:轉送本會有關「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修正意見及校務會議提案書供貴會參考使用,
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依教育局來函(95年11月7日府教學字第0950332518號)要求針對「桃園縣國民小學學校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提供相關意見業已完成並函復在案(九十五縣教師字第228號函)。
二、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乃各校之重要章則,應於校務會議通過後始可實施,本會提供此要點之修正意見說明、對照表(附件一)及校務會議提案書(附件二)供貴會參考使用,俾確實保障貴校教師之基本工作權益。
正本:桃園縣各國民小學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行政組
理事長 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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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國小校務會議
提案書
提案人:○○國小教師會
連署人:
案
由:請通過本校對提報超額教師作業要點之修正意見,如附件。
說
明:1.依據縣府95.11.02之來文,提供之建議。
2.因少子化問題越來越嚴重,各校面臨超額的問題,將帶給第一線的老師極大的衝擊,校園生態的質變將令人憂心,呼籲制定超額辦法時,應合乎公平、正義的準則,使教師立於同一個基準上,避免分化行政與教學,更不可忘記人道關懷的對待。
3.修正條文與意見,詳如附件之總說明與對照表。
辦
法:請通過
決
議:
檔案下載處→
提案書.doc
超額辦法修正總說明.doc
國小超額作業要點.doc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
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傳真:03-280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