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0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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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C2/桃園新聞 2006/11/18
《教育達人》校園安全 不把老師推火線
【黃文杰】
「校園安全」,一直是最熱門的教育話題,正好本週縣內發生學童遭性騷擾、外縣市教師性侵害學生案,正好可以檢驗,我們的教育環節,有無鬆脫或缺失?
桃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認為,學生對於開玩笑與性騷擾界定不了解,校方在性別平等教育上,仍要再投入更多心力,才能防範下一個無辜受害者。
通報機制是否健全也令人好奇,據了解,復興鄉某國小也發生過學生性騷擾事件,教師們卻被校長要求「不准問、不准提、不准處理!」看不下去老師,除了痛苦也被刁難。
「息事寧人」心態最要不得,讓當事人無法心平,只好四處陳情,這是曝光案件,到底有多少被害者躲在陰影處不敢張揚?南部縣市女童遭教師性侵害長達一年,就是例子。
彭如玉還驚訝發現,校方要不要處理?竟然也要看受害學生家庭背景才決定,好比犯行學生的家長是家長會委員,教師在處理被校長要求「不要處理」,引起被害家長極度不滿。
根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第13條規定,學校接獲性侵害或性騷擾,以學生事務處或訓導處為受理,3個工作日內,將該事件交由各校所設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處理。
縣教師會呼籲老師,一定記要作處理流程的書面紀錄,向學校呈送,以免屆時發生追究責任爭議,老師們不僅要替學生維護權益,也記得要為自己應盡的責任留下紀錄。
縣教育局特幼課長林光偉表示,當資訊愈豐富,學童受誘惑或刺激機會多,未來類似學童間的性騷擾,甚至「兩小無猜」會層出不窮,校方應該多宣導正確的性別平等與兩性尊重。
當案件不幸爆發,家長、老師及校長三方,關係會陷入衝突與緊張,此時教育行政的立場,會優先保護第一線的老師安全。
尤其學童遭家長性侵害,老師基於職責通報後,家長肯定馬上跑來興師問罪,校長或教育局會站出來面對,絕對不把老師推上火線,這是標準流程,也是確保校園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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