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8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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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鐘,看透真相】三分鐘看懂桃園市教師會到底怎麼了

一、106.5.25第十一屆第10次理事會會議,提案六片面不承認本會代繳之教師會會費,將34學校教師會處以喪失會員資格處分,並將持反對意見的理事彭如玉、羅唐泰、周文壕【當即解職】,違反人民團體法規定。如附件一

二、上述會議中表決贊成會員學校除名及理事停權的理事中,內壢高中(理事高孟琳)、大華國小(理事劉慧玲)、南勢國小(理事賴韻如)、南興國小(理事邱儷萍)學校並無立案教師會許可,依據教師法根本無從參加市教師會之會員資格,《更無資格擔任理事》,然卻可《留》在理事會中將合法會員學校除名,實在荒謬。

三、桃園市教師會只剩下10所會員學校並自行於106/6/24召開全市實際出席僅8人的不合法會員大會,還選出不合法的第12屆理事長及理監事,而出席的8人中有多少人當選理監事?連大會紀錄不敢附出席人員名冊嗎?到現在已過了3個多月,桃園市政府社會局都未給予核備, 因為該會照樣違法社會局不敢核備如附件二

四、並在此不合法的大會中修改章程,將原會費10元修正為800,並在開學後招收會員,您願意將800元交給一個理監事、理事長都尚不合法的組織嗎?如附件三

五、到目前為止社會局都不敢核備的第12屆理監事和理事長:

    理 事 長:張瓊

    理              事:張瓊方、梁立鑑、陳俊裕、李自強、蕭富偉、謝佳榮、王元定、黃幸惠、

                                    溫淑君

  候補理事:許慧珍、程玫鄉

                    事:李愛蓮、魏玉華、黃君平

    候補監事:張祖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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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提案六

提案人:理事長

案由:審定106年度會員資格案,請討論。

說明:

1.依據本會章程第9條及第13條辦理

2.依據本會106.05.15桃市教師字第1060000018號函辦理

 

辦法:

1.參閱第11屆第1次會員大會代表名單,截至106.05.19尚未收到106年度會費

  之學校清冊,請參閱附件八。

2.對於未繳交會費之會員學校應進行何種處分,請理事會討論。

3.經理事會通過後,將結果以書面函知該會員學校教師會。

 

決議:

1. 因彭如玉理事要求提案六尚須呈現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106.05.19發文資料,故先審提案七。(口頭詢問理事,在場理事們一致通過)

2. 附件8之「義興國小」業於106519日前匯款入市教師會指定帳戶並完

     成繳納會員學校資料程序,故從未繳106年度會費會員學校名單(附件8)中刪

     除。

3.邱儷萍理事提案停止討論(贊成:9、反對0。停止討論通過)

4.106年度未繳會費的會員(如附件8)處以喪失會員資格處分。(贊成:9

   反對:3周文壕理事、彭如玉理事、羅唐泰理事

5.現場學校已遭除權之理事,當即解職

 

附件二:

桃園市教師會第12屆會員學校暨會員代表名單

學校名10

會員代表

會員人數

權數

1國立中壢家商

范淑娟

30

1

2市立平鎮高中

李愛蓮

60

2

3市立南崁高中

張瓊方

60

2

4市立大溪高中

蕭富偉

60

2

5市立壽山高中

鍾新南

72

2

6市立光明國中

陳俊裕

104

3

7光明國小

梁立鑑

90

3

8武漢國小

黃幸惠

35

1

9新勢國小

溫淑君

57

1

10義興國小

李自強

30

1

姓名黑色處理者為未當選理監事者

附件三:

廿六

一、會費:會員所屬個人會員每人每年十元

廿六

一、   入會費:新入會之會員教師,每人繳交一千元整。

二、   常年會費:會員教師每人每年八百元整。

入會費及常年會費之優惠方案授權理事會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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