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5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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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教產新聞稿】照顧偏鄉孩子受教權,維護偏鄉教師工作權!支持政府提昇偏鄉教育!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新聞稿106.10.25

【照顧偏鄉孩子受教權,維護偏鄉教師工作權!支持政府提昇偏鄉教育!】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今年5月行政院院會通過《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並將於1025日於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開委員會審議此條例,討論偏鄉學校教育資源缺乏問題。長期以來,偏鄉學校因為交通不便、地處偏遠等問題,而導致難以吸引教師長期服務。偏鄉學校代理教師比例偏高、教師年資偏低;同時因為教育資源缺乏,軟硬體設備均不足,而影響學生之受教權;同時也拉大城鄉差距。【全教產】對於政府願意針對教育不公,提昇偏鄉教育問題,樂觀其成。

偏鄉學校因為交通不便,長久以來難以吸引教師。因此在山上海邊、甚至不山不海的鄉下學校,代課教師的員額比例始終居高不下。加上少子化疑慮,很多學校即使有缺額也不願聘請正式教師。每年教師甄選後至偏鄉任教的老師,又因為離家遠、或是因為婚姻…等因素而不願長留偏鄉。教師流動率高,對偏鄉孩子非常不公;但是《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草案將至偏鄉服務的老師以綁約方式,要求須服務滿六年始得調動,又嚴重影響教師的工作權。【全教產】認為應該優先僱用在地人才,鼓勵在地教師回鄉服務。具體作法參考如下:

一、鼓勵在地教師回鄉:師培系統應以偏鄉地區身分錄取公費生,在接受四年大學教育之後回偏鄉服務,因已接受國家四年公費,因此於鄉綁約四年。

二、不懲罰新進教師:對於參加各縣市教師甄選錄取的老師,應比照《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與主任校長相同,服務滿六學期(即三年)即可介調。

三、重視偏鄉代理教師權益:許多至偏鄉服務的代理教師須離開家至鄉下學校服務,也因為地處偏遠,而代理老師薪資起算又不加計之前年資,導致很多有經驗的老師寧可留在都市,也不願至鄉下服務。有些學校遲至開學都還找不到老師,對學生學習是非常大的傷害。為鼓勵有經驗的老師至偏鄉服務,政府應拿出獎勵方式,加計老師之前的年資、給足一整年薪資,鼓勵他們至偏鄉服務,並提昇偏鄉學子教育。

【全教產】希望政府能正視偏鄉教育問題,這些偏鄉孩子也都是我們未來的主人翁,重視他們的受教權、讓他們能成為國家未來的棟樑;不應用不公平不合理的工作契約綁住教師;鼓勵任用在地人才,人親土親才能真正留住老師、保障孩子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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