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2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e-mail:<teuniontw@gmail.com>
【採訪通知】市教師會違法 社會局別耍廢 市政府要嚴審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採訪通知
市教師會違法 社會局別耍廢 市政府要嚴審
時間:2016年11月23日週四下午14:30
地點:桃園市政府大門口(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
新聞聯絡人:副理事長范姜仲宇0935-617120、總幹事朱維立0981-238732
面對桃園市教師會違法召開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會前濫行停權34所學校教師會會籍權利、阻止未被停權學校教師會代表出席大會行使權利等爭議,桃園市社會局即使收到各校教師會抗議與陳情公函,仍舊備查大會紀錄並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書。為表達各學校教師會的強烈抗議,11月23日下午14:30將有70所學校教師會代表近100人至桃園市政府前府前廣場,要求針對「市教師會違法行為,市政府應重新審查」!
全桃園市向社會局登記立案共計115所學校教師會,但桃園市教師會先於106年6月24日召開全市實際出席僅8人共10所的不合法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經桃園市社會局指正並限期改善後,再度於106年10月26日召開全市實際出席僅12人共10所的有違法之虞的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經17所學校教師會發函向桃市社會局檢舉後,社會局表面上於106年10月31日桃社團字第1060075212號函回函並指示桃園市教師會應依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辦理第12屆第一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實際上根本就一意孤行要核定備查桃園市教師會該次違法爭議的大會紀錄。兩面手法莫此為甚!
桃園市教師會作為縣(市)教師組織,教師法賦予了多項重要任務,如:協議教師聘約、派代表參與聘任、申訴等法定組織等,樣樣都事關到教師權益、教育政策及學生受教權。如果教師組織未能依法運作,桃園教育的未來恐將萬劫不復。
P,S,本次活動業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106年11月22日1060058514號函核定,乃依法辦理之合法集會遊行活動!(詳如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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