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4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e-mail<teuniontw@gmail.com>


【感謝媒體協助報導】1123桃教產於市府前抗議市教師會違法

    感謝台灣大紀元電子報、中國時報、工商時報、自由時報等新聞媒體協助報導。

 

台灣大紀元電子報--http://www.epochtimes.com/b5/17/11/23/n9885116.htm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市教師會違法 要市政府嚴審      大紀元/徐乃義報導

【大紀元20171123日訊】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桃園市教師會違法召開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會前濫行停權34所學校教師會會籍權利、阻止未被停權學校教師會代表出席大會行使權利等爭議,桃園市社會局收到各校教師會抗議與陳情公函,仍舊備查大會紀錄並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書。為表達各學校教師會的強烈抗議,23日下午15個學校工會代表至桃園市政府前府前廣場,要求針對「市教師會違法行為,市政府應重新審查」!桃園社會局古梓龍接受陳情,並表示2星期內回覆。桃園市教師會文宣部主任邱儷萍回應,如果不合法,社會局怎會核發證書。

    邱儷萍說,桃園市教師會是人民團體、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是工會,份屬不同性質組織。工會來干預教師會內部運作,就好像7-11干預中華電信內部事務一樣荒謬。被停權的學校都是積欠兩年會費共新台幣20元。依據本會第六屆以來的《桃園市教師會中斷(拒繳)會費會員權益處理要點》,經理事會通過予以停權一年。停權權利除喪失本會第八章所有權利,亦不可派出會員代表參與會員代表大會經第12屆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只要這些被停權學校在106/12/31前繳清所積欠會費20/人,及預繳明年度會費800/人,即可復權,並免上述辦法所載需額外繳交的兩千元費用。34所學校被停權,邱儷萍強定行文三次都不理會,依法停權,如果不合法,社會局不可能核發證書。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全桃園市向社會局登記立案共計115所學校教師會,桃園市教師會於106624日召開全市實際出席僅8人共10所的不合法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經桃園市社會局指正並限期改善後,再度於1061026日召開全市實際出席僅12人共10所的有違法之虞的第12屆第1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經17所學校教師會發函向桃市社會局檢舉後,社會局於1061031日桃社團字第1060075212號函回函並指示桃園市教師會應依人民團體法相關規定辦理第12屆第一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卻核定備查桃園市教師會該次違法爭議的大會紀錄。

    教師代表說:「106年的會費是我們和工會確認後代轉至桃園市教師會,是依據桃園市教師會的章程,以有成立學校教師會者計算專任教師人數繳交的。桃園市教師會完全沒有查證僅以工會未依據工會全體會員數繳納會費就退回繳費並予以停權或除名。」

   工會認為桃園市教師會樣樣嚴重損害會員教師權益:包括退費、停權、鎖門不擇手段阻擋學校教師會出席及行使權利!定期代表大會通知違反人團法及章程規章等規定!未事先行文請各校選派會員代表並經審定後公告,大會應出席人數無法確認!

    現場與會學校教師會代表們更上演行動劇,舉起「違法行為」的牌子,警告桃園市教師會及桃園市社會局勿視法令如無物,聯手殘害桃園教育及教師會員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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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工商e報電子報--https://m.ctee.com.tw/livenews/new/20171123005551-260405?page=1

12人代表桃園市教師會 50位師桃市府前抗議  工商時報/中國時報/蔡依珍報導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近50名會員,23日赴市府前控訴桃園市教師會,片面撤銷34名會員資格,以12名會員掌控全市教師權益,要求市府社會局和教育局嚴審;桃園市教師會則反控一行人未繳會費遭停權,還鬧場阻撓會議進行,已針對偽造文書等嫌罪提告,雙方各執一詞。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副理事長羅唐泰說,全市在社會局登記立案的學校教師會共115所,過去參加桃園市教師會有66所,但代理理事長張瓊方在6月任期屆滿前,以未繳220元會費濫行停權34所學校教師會籍,624日召開僅8人的會員代表大會,經社會局指正限改後,1026日又開僅12人的會員代表大會,「開2次會員大會真是荒唐至極!」強調會費都由工會代轉,過去都沒有問題。

       羅唐泰說,教師會把其他會員擋在門外,主管人民團體的社會局收到各校教師會抗議和陳情函後,仍備查大會紀錄並發給理事長當選證書,而12人的桃園市教師會,又和教育局「默契十足」,未和所有老師站在同一陣線,今下午率15所學校工會理事長和30名學校代表陳情,要求市府重新審查資格,依違反人團法要求限期整理。

       遭控的市教師會也反擊,強調桃園市教師會是人民團體、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是工會,工會不該干涉教師會內部運作、也未合意代收會費,被停權的學校都是積欠兩年會費共20元,經理事會同意通過予以停權1年,只要繳清欠費並預繳明年度會費800元即可復權。

        市教師會強調會議都有錄影而證,還反控工會成立後千方百計要讓市教師會「停擺」,更非法移轉數百萬元會產、甚至變造社會局公文書,全都已提告,將交由司法處理。

         社會局則指出,會員資格審定是理事會權責,建議遭停權的34所會員依桃園市教師會章程及內部規定申請復權,而會員大會只要人數過半即可,市府會依人團法輔導辦理並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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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電子報---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62991

會員控違法停權 桃市教師會:補繳清10元會費就能復權   自由時報/陳昀報導

    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召集近50名各校教師會代表,到桃園市府前抗議一個多小時,他們指控桃園市教師會今年拒絕收受會費,以此為由將34校教師會代表停權,再違法召開兩次僅8人、12人的會員代表大會,向社會局陳情多次都未獲回應。社會局回應說,經查,桃園市教師開會程序符合「人民團體法」,教師會也否認說,遭停權會員是因為繳費不符程序,只要補繳10元會費就能復權。

    中平國小教師會理事長羅唐泰指出,各校教師會5月透過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將會費匯款至市教師會帳戶,卻被以「未達過去額度」退回,9月教師會還以此為由,將34所學校教師會會員停權。

    抗議教師指控,市教師會將大量教師代表停權後,6月召開僅8人出席的會員代表大會,經社會局指正後,10月底召開的大會依然只有10所學校代表、12人出席,還鎖門拒絕被停權的教師會代表進入,向社會局檢舉卻屢屢被敷衍。

    社會局說,桃園市教師會開會的召集程序與報送的會議紀錄,都未違反人民團體法,而會員資格審定屬理事會權責,建議遭停權會員,依照市教師會章程及內部規定申請復權。

    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張瓊方反駁說,這些會員被停權的理由是因為以無摺存款繳交會費,也不檢附各校會員清冊,因為款項不明、資料不足,只好退回,但他們只要將每人一年10元會費繳清、資料補齊,即可復權。

    張瓊方說,為了開誠布公討論爭議,第二次開會桃園市教師會邀集各校教師會代表參與,包含會員及非會員,結果桃市教育產業工會帶隊鬧場、不斷喧嘩,在會議無法進行情況下,才決定更換場地、鎖門,她忍不住感嘆:「這就是場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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