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2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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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研商會議
文/本會理事 韓維民
【PS1】此次會議是承接去年年底之「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制度研修會議」(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6時)。所達成的基本共識:市立高中職校長遴選參照國教署的遴選簡章的規定,舉辦校長候選人至出缺學校與全體教師與家長舉行治校座談會。請參閱106年12月21日的電子報【會議報告】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制度研修會議
【PS2】此次會議並非修改原「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作業要點」,在106年12月15日會議的結論是要等到國教署的相關規定修改完成後,才要再次啟動桃園市的相關規定。本次會議重點在於擬定實施座談會的作業辦法。本會代表在上次的會議中,曾將把國教署的遴選簡章拿給高局長,並說明國教署舉辦座談會不是遴選辦法的規定,而是作業簡章的細則,所以原遴選辦法修不修並不影響座談會的舉辦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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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程與資料,敬請參閱附件(「治校理念說明會辦理注意事項」中第八點改為第五,以下類推)。
本會參加代表:韓維民老師(本會理事)
會議重點:
雖然校長協會代表仍然堅持治校理念說明會不適合桃園市的歷年來的做法,但是原國高改隸的學校依據國教署的相關規範下,治校理念說明會已行之有年,市立高中職應該本著更為民主、開放的胸襟讓校長候選人與全體教師面對面座談。校長遴選若不能將治校理念說明會納入,實難讓原國高教師接受。
1. 治校理念說明會由教育局主辦,各校人事單位協辦。
2. 若單一出缺學校(高中職)出現超過五位候選人,則需初步的篩選,辦法由教育局擬定。
3. 舉行治校理念說明會日期由各校自行決定。
仍須注意的是,依據上次會議的會議紀錄第二點:
二、有關校長治校理念說明會將規劃由本局統一辦理,以確保過程公正、公開。另說明會不得辦理校內意向調查(如問卷、假投票、排序等),以避免校內教師及家長對立與紛爭,影響未來校長推動校務。為兼顧各校差異及說明會之公正,將由教育局彙整學校教師及家長提問及意見,一併供候選人於說明會中回應。校長治校理念說明內容將統一由教育局彙整,並供遴選委員審議參考,以確保各校長候選人公平競爭。
為務求公平與避免爭議,各校教師代表在收集全校教職員對於心中理想候選人的同時,切勿使用問卷、假投票、排序方式,以防徒增爭議,而讓治校理念說明會的真正目的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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