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7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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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報告】桃園市 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第 1次會議報告
本會出席人員:范姜仲宇 (本會副理事長)、吳泰儒(本會專業發展部主任)
報告人:吳泰儒
本會發言內容:
1. 國小普通班行政專長介聘的時間,應在教師介聘公開作業當日一同執行,並獲得介聘委員會確認。
2. 經常103年部分教師於介聘成功後,又參加各校自辦教師甄選錄取而未赴原介聘學校報到,經教育局查出共有八名教師,委員會決議「依規定撤銷介聘且於五年內不得再申請介聘作業」,是否列冊管制?在之後是否還有相同情形?有多少人?請委員會於下次會議提出相關資料。
3. 介聘作業國小部分已經做得很不錯,也該給辛苦的委員會校長及行人員們掌聲支持,相較於國中端,雖在去年終於踏出超額介聘現在貼缺的第一步,但教師介聘仍然以各種理由推託現場貼缺,真要奉勸國中端介聘要加加油,向國小介聘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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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時間:107年3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
貳、地點:義興國小會議室
參、主持人:教育局高局長安邦
肆、出列席單位及人員:如簽名冊
伍、主席致詞:
陸、業務報告:
一、107年度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之承辦縣市為本市,並業於107年1月23日召開「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籌備會議」。
二、有關本市本(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服務小組組織表1份(如附件1),請各委員及各組組長協助確認。
三、考量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英語專長教師之特考特用及專長資格需求,援例依本局106年4月10日桃教小字第1060026283號函示(如附件2)規定,經本年度臺閩地區教師介聘作業成功調入至本市之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及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之介聘及轉任年限限制,須比照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新進教師甄選簡章規範,規範說明如下:
(一)英語專長教師:應在介聘學校普通班實際擔任英語教學任教滿3年,始可申請介聘或轉任國小、幼兒園各類教師。
(二)專任輔導教師:應在介聘學校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3年,始可申請參加市內(外)專任輔導教師介聘;並應實際擔任專任輔導教師滿10年,經本局同意後,始得轉任為國小、幼兒園各類教師。
四、本市本(107)年度國小及幼兒園介聘作業順序,建議如下:
(ㄧ)學前特教班教師介聘。
(二)幼兒園普通班教師介聘。
(三)國小特教班教師介聘。
(四)國小藝術才能班教師介聘。
(五)國小加註英語專長教師介聘。
(六)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介聘。
(七)國小原住民族籍教師介聘。
(八)國小普通班教師介聘。
(九)國小普通班行政專長介聘。
五、本局於106年度請青溪國小協助建置行政專長介聘線上平台系統(人才資料庫線上服務平台),讓具行政專長教師登錄個人學經歷、專長等基本資料,以協助需求學校之校長選才。有關本市教師具行政專長介聘之線上平台系統,本年度擬援例(106年度)請青溪國小協助平台維護,相關經費另案報局。
柒、議案討論:
案由一:本市本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草案)一案,
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年度介聘作業日程表係配合市外介聘時程辦理,擬訂本市教師介聘作業日程表(草案)(如附件3)。
二、日程表草案提交本次會議討論通過後,並於本年度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甄選人事作業說明會報告後,公告於本局人事徵聘之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
三、檢附107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日程表(草案)、106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表及本年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各1份(如附件4)。
決議:
案由二:有關本市本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委託辦理教師介聘工作申請書(草案)及本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檢附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委託辦理教師介聘工作申請書(草案)、本市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本市幼兒園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本市國民小學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及本市幼兒園超額教師市內介聘申請表各1份(如附件5)。
決議:
案由三:有關研修本市行政專長教師市內介聘校長推薦函規定及本市本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校長推薦函(草案)一案,提請討論。
說明:
一、本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6點規定修正草案提交本次會議討論,通過後併同修正本市本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校長推薦函(草案)之注意事項第3點。
二、檢附本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本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修正草案對照表及本市107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市內介聘校長推薦函(草案)各1份(如附件6)。
決議:
捌、臨時動議:
玖、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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