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12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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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第一】獨步全台、標新立異為的是甚麼?讓桃園老師無法參加年金訴訟?
文/總幹事 朱維立
年金訴訟有多可怕?為甚麼桃園市政府就是獨步全台跟別人不一樣呢?
桃園的退休老師從今日(6月12日)起陸續拿到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如附件一),但該通知書上只有文號沒有發文日期,如此要提起年金訴訟的法律要件就不夠完備,請問這是巧合嗎?讓老師們無法打訴訟?拜託,請別再惡搞年金被砍的老師們了吧!
本會年金訴訟退休志工收到重新審定通知書,立即發現此一漏洞,辦公室馬上去電桃園市政府人事室抗議並請承辦單位立即改善補救。
也請各位老師們記得務必要跟學校人事領取一份由桃園市政府發給學校的公函,即已退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所得重新計算之書面處分原函影本。
附件一:桃園平鎮區**國民小學教師領到的新退休公文
請桃園市政府看看別的縣市怎麼做?
附件二:高雄市政府
高雄市政府除了發給退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外,另外還將高雄市政府發給各級學校的公文一併提供影本給老師。該份公文即有發文日期與發文字號。
附件三:台南市政府
台南市政府則是雖未提供台南市政府發給各級學校的公文,但是在給老師們的退休所得重新審定通知書上蓋上該公函的公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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