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益】桃園特教環境開倒車!?回不去了!?

 /吳泰儒 (本會常務理事)

                 會員向本會投訴,桃園市教育局於104日招開「桃園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資格認證、培訓及服務管理實施要點(草案)第二次會議」,在會議中將把原本「桃園市特殊教育心理評量人員分級培訓實施計畫」中「第九條差假………所屬學校准核給半天公假並派代,以進行相關評量工作。」改為「實行學生鑑定期間,施測校內學生應自行協調課餘時間進行,……。」

                 桃園市升格為直轄市至今,獲得中央統籌稅款較優於其他縣市,再加上「五星級市長」執政,理應在特教這一塊能較之前有更多的資源與支持,但現在看來顯然並沒有,單就校內施測來看,其他五都,新北市有公假派代,台南市、高雄市、臺中市有公假無派代,而桃園市竟打算把原本好的政策打掉全部歸零。

                 特教老師一件個案從鑑定前必須實施一連串的成就測驗,並要收集個案資料並與普通班導師、家長晤談等等,已經都是花老師自己的課餘時間,而魏氏實施還要120分鐘,事後算好成績加上撰寫報告內容也至少要3-4小時左右,現在桃園市教育局打算取消老師施測公假派代,通通請老師用自己的課餘時間完成.......再用自己的時間去領件、繳件,老師到底還有多少時間給班上的學生!!

         學生的施測無法一次完成,除了每次要協調時間外,學生是否是在身心最佳的狀況下施測也是個問號,另外老師要自行調課也是需要多方協調,施測若無法告一段落又遇上待會要上課情形,老師是否能專注在測驗上也是要考量。

        原特教實施要點的更改,需了解教學現場實際執行狀況以制定出符合需求之要點,但新修訂草案明顯是對特教老師工作之不利待遇,本會也將持續關注並協助採取相關救濟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