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原本受台中縣教師會和新竹市教師會之邀,12月15日的立法院陳情,我因為前一天在辦公室樓梯口摔傷,沒辦法親自前往向立委陳情說明支持有關1.45個月的基數「依正常立法程序廣開公聽會匯集軍人、公務人員、教師三大團體當事人的意見,再行立法,而非三天就要把一個涉及幾十萬人權益的事項做決定。」只能以電話協助聯繫!
感謝當日到立法院陳情的縣市代表們,辛苦了!
轉寄:台中縣教師會電子報
編號:951218-1
12月15日至立法院陳情有關退休案報告
『一年1.45個月』遠不如原公保優惠儲蓄(一年1.3個月至4個月),對過幾年可以退休的在職老師很不利,幾乎與銓敘部的改革案一樣。其繼續使用18%的名稱,不但使老師沒了裡子,亦使老師輸了面子。
12月15日本會會同新竹市教師會、桃園縣教師會、苗栗縣教師會及台北縣民安國小教師會動員會員教師至立法院向立法委員陳情有關退休案,請依正常立法程序廣開公聽會匯集軍人、公務人員、教師三大團體當事人的意見,再行立法,而非三天就要把一個涉及幾十萬人權益的事項做決定。
12月15日經陳情後立法院決議的結果如下:
一、12月15日立法院決議將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以舊年資×1.45個月為優惠存款基數)退回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二、立法院廢止18%新制後,銓敘部必需終止新制實施(肥大官瘦小吏案),並需補償(軍.公.教)公保養老給付存款利息差額。【註:立法院決議廢止銓敘部改革案】
基層教師小小的請求
一、請全教會高層積極維護老師的權益,不要當銓敘部改革案的化妝師。
二、請各縣市教師連繫各縣市立法委員,支持立法院決議:將「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退回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報告人基層教師林樵鋒 95 12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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