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15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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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正反對修惡教師法,抗議政府帶頭霸凌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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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0953-039475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0937-267097
4月15日(週一)、4月17日(週三)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由民進黨蔡培慧委員排審【行政院版教師法修正草案】。民進黨蔡培慧委員為本會期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在4月12日臨時變更議程,4月15日原排詢答,臨時改為詢答及逐條審查,立法院不顧教師工作權益,絲毫不與教師工會協商,是帶頭霸凌教師,戕害教師工作權,由號稱與受僱者站在一起的民進黨政府及立院諸公們,你們當初夸夸其談的理想在哪裡?
教育部身為全國教師的最高行政機構,卻與全家盟、台家盟、全志盟及人本基金會合作,企圖將原本《教師法》第三章中的七條條文,獨立出成第四章「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一章,內容增加為十七條條文。並片面認定學校一定是「師師相護」才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讓外界沒有教育專長的所謂「專家學者」所組成之教評會來決定老師的去留,此舉如同在《教師法》中增加了解雇教師的《刑法》。並由不相干的人來決定教師的去留。如此一來,只要模糊認定即可任意決定教師去留,此舉傷害教育倫理、賤踏教師尊嚴、剝奪教師工作權的法案可以通過嗎?
此外,某些所謂「家長團體」如台家盟、全家盟、全志盟及人本團體,長期以來仇視教師,並與現今政府合作,舉凡課綱委員、課審委員、各項會議代表…等,都有他們的成員參與。這些代表的子女都已出了社會,已非學校學生,有什麼權利代表「全國(台)家長」?沒有教育專業卻對著學校教師指手畫腳,甚至主導課綱課本教材,請問專業在哪裡?而教育部忝為教師們的最高行政機構,卻長期與這些團體沆瀣一氣,是將教育專業置於何處?家長本該與教師成為良好的合作伙伴,共同陪伴孩子成長,為國家培養未來的良好公民。然這些團體「號稱」是「全國家長」的代表,找到機會便污名化老師,取得假的「社會公義」,打著「正當性」的大旗,再坑殺教師。這難道真的為了孩子好?真的為了國家好?
另外,教育部《教師法》修法草案研商過程只邀請了全教會,而與全教會兩塊招牌同一批人的【全教總】因此有機會參與!教師組織應包含教師工會,教育部目前認定教師組織僅有教師會,教師工會不是教師組織!且所有的法規中明訂教師代表由教師組織推派,形成獨厚全教會(全教總)。舉凡課綱委員、課審委員、校長遴選委員、各項會議代表…等,都是全教會(全教總)獨佔!在號稱「民主法治」社會的台灣,政府違反法治程序,企圖用不專業坑殺專業、用霸道戕害教育,控制全國教師,是重蹈多年前中國大陸文化大革命的道路,也嚴重違反民主法治精神。【全教產】在此提出嚴正抗議,政府應立即懸崖勒馬,認同專業,讓教師安心教學,學子安心讀書,才是提昇國力的根本辦法。
反對教師法修惡 教團:別把教師當賊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3756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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