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1219至立院關心18%審議案報告
報告人:彭如玉
12月19日全教會動員部分縣市教師會(台南市、台東縣、台中市、南投縣、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高雄市、宜蘭縣、台南縣)至立法院關切18%審議的狀況,
桃園縣教師會、新竹市教師會、台中縣教師會、彰化縣教師會...(據說有六個縣市)是刻意沒有被通知到場的,
桃園縣教師會和新竹市教師會間接得到動員消息,還是主動到立法院關心18%的審議狀況。
部分縣市教師會對於18%的變革案有表達一些不同意見(如附)。
我們知道,18%的改革,有人滿意,有人不滿意,實質上很難盡如人意,但是程序上至少要交代得過去:(一)希望「首選」曾被教師會努力過,而不是被跳過!(請見「退休變革因應小組(六)」會議記錄「決議一」)
(二)無論哪一種方案,理由是什麼?目前基數落點在1.45的依據是什麼?
(三)希望法制化條文的程序能夠更完整!依據行政程序該開公聽會就開公聽會!
12月19日在立法院,全教會和大專委員會吵起來了,好像全教會內部有不同的聲音,其實說穿了,大家的方向似乎差不多,為什麼而吵?我看了半天大概又是「資訊落差」惹的禍!(有時候學生聽不懂,不是學生的問題,而是老師的教學方式可能要調整!)
「修法遊說」是實力原則,不要只看全教會內部有不同的聲音,其實有更多沒有浮上檯面的各方角力都在較勁,看來大家還是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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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變革因應小組(六)」會議記錄●●
會議日期:95年9月15日(星期五)下午一時卅分至二時卅分
會議地點:本會會議室
出席人員:吳忠泰、楊秀碧、葉慶龍、陳銘彬、郭榮祥、胡朝琴、陳源豐、黃建勳、李榮富、黃清松,共十名。
請假人員:徐源凱,共一名
列席人員:陳芊吟、羅德水,共二名。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有關教育部新擬退休變革方案(18%案,如附件一),請討論本會立場。
辦 法:本會於95.09.14彙整會員代表就教育部新擬退休變革方案之意見(如附件二)。
決 議:
一、 首選是不做改變:因18%已在85年2月做年資斷後。
二、 不得已時接受,但同時要求:(1)政府道歉、(2)追究行政責任、(3)89年前退休且年資在30以下者可以少減或不減、(4)軍公教一體適用。
三、 如有他案更合理,也可考慮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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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中國時報95/12/19》
批全教會擅作主張 十八趴改革 四縣市教師會反對
王超群/台北報導
十八趴改革今天在立法院重啟戰火,全國教師會卻在前夕爆發內訌!昨日傍晚,台中縣等四縣市教師會批評全教會擅自作主,同意十八趴改革案,他們決定發動會員向各縣市教師會,表達反對改革。
台中縣教師會、新竹市教師會、彰化縣教師會、桃園縣教師會要求,《公務人員退休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條文草案、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二條文草案》,應退回立法院程序委員會。
立法院通過有條件廢止公教人員優存改革案,民進黨今天提出復議。台中縣等四縣市搶在昨日發動會員,強烈反對改革。台中縣教師會副理事長楊振標指出,四縣市教師會反對「調整退休基數」為一.四五。
全教會內部對十八趴改革,因立場路線不同的派系鬥爭搬上檯面。楊振標說,全教會莫名其妙支持「調整退休基數為一.四五」案,程序上完全沒有經理事會、會員代表大會通過,是違反規定的決議。
楊振標質疑,全教會憑什麼替中、小學老師接受十八趴的變更?關係重大之事,難道由理事長及少數幾位「退休議題因應小組」成員就自行決定?全教會政策部長廖俊仁不認為爆發「內訌」,他表示依他的理解,「退休小組」獲充分授權。
楊振標代表的四縣市教師會一致認為,如果一年年資以一.四五個月計算,遠不如原公保優惠儲蓄,對過幾年可退休的在職老師很不利,他們不能接受,立法院應將法案退回程序委員會。全教會昨晚則發聲明,尊重各黨折衝協商以調整基數為方向的結果,並要求盡速法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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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1.花蓮縣及苗栗縣教師會95.12.18聯合新聞稿
2.考試院95.12.15新聞稿
考試院95.12.15新聞稿明確指出:教育部1.2個月基數之18%新改革方案---"甚至「替代率」僅在6或7成者,均將同遭刪減。"
再度呼籲全教會今日動員之目的,應是為了維護教師勞動權益,而不是與虎謀皮。
附註:同稿指出--"立法院協商所得18%改革新制係根據教育部所提源自全教會之方案"
苗栗縣教師會
完稿日期:95.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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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及苗栗縣教師會95.12.18聯合新聞稿]
本會對於12.19(二)全教會與各縣市教師會(除6個縣市教師會外)替教師會員維護退休權益、爭取比1.45個月基數更佳之退休待遇之動員,甚表支持
1、本會對於各縣市教師會長期關懷教師勞動工作權之一---退休權益,至感欽佩。
2、然政府過去對於教師職業勞動所得偏低時,為吸引人才長期投入及奉獻教育行列,以退休之照顧,為當時政府之重要承諾之一。
但如今為謀政治之操作,卻將教師污名化為拒絕改革、拖垮財政之元兇,實令身為教師之我們情何以堪;而身為維護教師權益之各縣市教師會工作夥伴們,更是長期承受著教師會員之著急與期待。
3、因此,當我們看到全教會無力拒絕,甚至被迫同意教育部在95.08.29提出之新改革方案---公保基數調整為1.2個月時(註一),我們覺得決定人民權利(退休權利)的,應該是向全國最高民意機構---立法院陳情,而不應再與教育部共謀。
而當我們知道立法院當日就教師退休權益折衝公保基數時,可以有更好的1.5基數甚至是1.8基數的方案時,我們知道,其實事情仍大有可為。
但是當全教會表示,無法參與決定基數之無力感時(註二),我們覺得應該是縣市教師會一起到立法院去實際行動,以創造教師組織協商談判之空間,向教師會員負責的時候。
4、而我們也確實看到了台中縣教師會等夥伴們動員達成了一小部分之目的--讓在18%改革案正式廢止後,新的改革法案(1.45個月)暫時重回程序委員會。替教師組織爭取到一些可以談判的時間,與可以再協商增加公保基數的空間。
但同時我們也看到了,在教師會員的期待---廢止原先的18%改革案---已經完成後,如何更進一步維護教師勞動權益---退休,是要靠各縣市教師會的夥伴們一起來行動,始能克盡其功,成於一役。
5、如今欣聞全教會終於調整方向,在17號(星期日)發出動員通知,要求各縣市教師會於明日(19號)前往立法院陳情。
雖然全教會強烈不認同12.14日參與連署「有關廢除18%及退休基數1.45個月」(註三)之6個縣市教師會的作為,也不願意邀請當時連署的6個縣市教師會一同前往立法院,完成最後之工作---進一步維護教師之勞動退休權益,爭取更佳的退休保障,讓政府信守其承諾。
但是我們仍然歡迎全教會之覺醒,重回95.09.15退休因應小組會議決議---以不做改變教師18%退休權益為首選;並邀請其餘各縣市教師會一起動員。
相信在夥伴們的努力下,一定能爭取到比教育部的方案更好之退休條件。
相信在夥伴們的奮鬥下,一定能讓我們的教師會員期待到比新的改革法案(1.45個月)更好的捷報與佳音。
維護教師勞動權益---始終是我們教師會之天職,相信也是所有教師組織的使命。
花蓮縣教師會、苗栗縣教師會 95.12.18 敬署
新聞稿連絡人:陳源豐(03-854-6660)、胡延龍(037-477604)
附註:
註一:詳見全教會"全國教師會處理十八趴案過程"
註二:詳見全教會"回應「新竹市教師會18%案新聞稿」"
註三:詳見台中縣教師會「有關廢除18%及退休基數1.45個月之地方教師會聲明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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