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4/30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 e-mail:<teuniontw@gmail.com>
【請政府一視同仁,所有受僱者皆應放五一勞動節】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簡稱全教產)新聞稿108.4.30
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電話: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文宣部主任 薛慧盈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 黃耀南
再過一天就是五月一日國際勞動節,為了全世界勞動者的權益,1889年在巴黎召開的國際會議上,明定每年的五月一日是勞動節,所有受薪者皆可放假一日。然後,同樣的節日,在台灣卻有不同的待遇:公教人員要正常上班,但適用勞保的員工卻能放假。更荒謬的是,有家長在爆料公社、媽媽論壇等社群網站上抱怨,為什麼五月一日幼兒園老師放假,原本可以享受二人甜蜜約會的假日卻還要照顧小孩,「比接到紅單還難過」。
同樣是學校教師,私立幼兒園教師爰用「勞基法」,自然勞動節可以放假;但公立幼兒園、以及國小以上學校教師卻不能放假,導致光是學校單位就有不同情況。此外,校內的職工,為了讓校務正常運作,也無法放假。同樣一個假日,國家卻有這麼多分歧的現象,讓人無所適從。
再者,自全面週休二日起,「教師節」就變成只紀念不放假,原本應該讓社會理解尊重教師的節日被廢除,而大多數勞工能放假的勞動節,又因教師不是勞工而不得放假,同樣是受薪階級、同樣為社會工作,何以教師的工作權就如此被漠視?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在此呼籲政府,多多重視教師的勞動權益。教師不是待宰羔羊,政府一方面企圖大修【教師法】限縮教師的工作權,另一方面又利用勞動節區分教師與其他勞工的不同,難道在台灣只因為職業選擇不同,就應該有差別待遇?【全教產】請行政院、教育部等相關部會,儘速討論勞動節的教師權益,教師期待國家能給予教師更多尊重,教師不是二等公民,不應受到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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