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2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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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趴的荒謬劇
殺軍公教 以祭工農漁?
唐麗英/全國教師會大專委員會召集人、交大教師會理事長(新竹市)
大法官五八九號釋憲案文開宗明義地載明:「法治國原則為憲法之基本原則,首重人民權利之維護、法秩序之安定及信賴保護原則之遵守。」因此,十八%優惠存款案最重要的議題是:各種提案是否違背信賴保護原則,以及是否在過渡性設計上顧及法秩序之安定。
但是,很荒謬地,所有自命改革的人卻都已經把這兩個憲法位階的首要原則置諸腦後,而且所有的版本都完全沒有過渡性設計!違背憲法原則的版本還有公義可言嗎?
其次,工、農、漁民退休福利欠缺保障,民進黨曾用此凸顯十八%的不公不義。但是,工、農、漁民之處境是源自政府的施政無能,並非軍公教之過,為何卻殺軍公教以祭工、農、漁?此外,即使削減軍公教之退休金,又將如何改善工、農、漁之退休保險?此點連民進黨也不曾有過任何論述。未見牛肉,只聞殺聲震天,如此荒謬劇究竟有何公義?
再者,銓敘部標榜「所得替代率超過一○○%」為不公義,但是日前在立法院協商的版本中卻把所得替代率最低的人刪減最多,而銓敘部也無異議。甚至目前所有自我標榜為伸張「公義」的版本,也都把所得替代率置諸腦後,使得整個談判淪為天橋地攤的「漫天要價,就地還錢」。此類行徑如何與公義相干?
目前各種論述最大共識在:刪減軍公教福利可以節省政府經費。這又是荒謬的錯誤歸因。首先,政府財政困難是軍公教所造成的嗎?還是稅基流失的後果?其次,銓敘部版的十八%優惠存款可以幫政府節省多少經費?依考試院蔡璧煌委員的估算,僅七、八億而已。相較之下,二○○○年以來的電信釋股以及銀行官股釋股案中賤賣國產的損失不知該以百億或千億計,以及二○○五年所得稅一年超徵一七七○億而言,十八%優惠存款對政府負擔根本為不足道。不去檢討稅基流失與賤賣國產問題,而把財政問題歸諉到十八%優惠存款,豈不荒謬?
【2006-12-20/聯合報/A15版/民意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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