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455公教退休全准」---要白紙黑字的公文才算數!

96年1月9日桃園縣教師會召開「隱藏在「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背後的悲哀!」記者會,抗議桃園縣政府違法實施85制,不讓老師有尊嚴的退休!

96年1月18日,桃園縣教師會協助申請退休遭否准的教師,委任本會顧問律師向教育部提起訴願。

96年2月8日,桃園縣長朱立倫在媒體放消息「455公教退休全准」,還說了一些五四三的話,看得出來是准得心不甘情不願的!

朱縣長真的忘了『退休是教師的基本權益,不是政府或縣長一人之恩賜』!您實在沒有必要用阿扁的政治操弄語言往老師身上倒油漆,真有實據就拿出來,倒底有多少人真的有去私校任職的,不要無的放矢!有能力的話去修中央的法令,不要操弄族群,讓社會誤認為這些退休老師是不公不義──朱縣長的行徑與阿扁有什麼兩樣?

我們的訴願程序仍然繼續進行,以免朱縣長公佈的「好消息」只是「放消息」,我們希望見到白紙黑字的公文才算數

-----------------------------------------------------------------------------------------------------

●聯合報2007.02.08 

455公教退休 朱立倫破例全准 
記者吳佩玲/桃園報導 
桃園縣今年公教人員退休人數暴增,屆齡與自願退休者高達455人,縣長朱立倫昨天同意讓這波申請者「全部退休」,不過下不為例。
他並語重心長地表示,數據資料顯示申請退休教師有7成未達50歲,他覺得很遺憾,他希望教師們要發揮愛心、道德良心,不要輕易放棄公職造成社會成本負擔。
朱立倫表示,他並非不准公教人員退休,但是期望教師們能找回當初工作熱忱及理念。
朱立倫說,他擔任縣長以來,從未阻撓教師退休;但近來他卻發現有個矛盾現象,即申請退休者扣除屆齡、有重大疾病者,年紀都不滿50歲,占了申請退休數的7成;若是以未滿55歲來統計,就高達9成比率。
因為退休教師大都申請月退俸,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嚴重負擔,以桃園縣為例,85年度縣府負擔退休經費為10億元;88年21億元;92年27億餘元;95年38億元;96年預估費用是41億元,若以此類推,民國100年縣府將負擔50億元以上退休費用。
朱立倫強調,政府當年退休制度是讓資深教師退休後生活沒有後顧之憂,而不是讓年輕教師一退休後就轉任其他職務,卻讓政府一個職務養三個人,這是國家人力的浪費,而且也強占其他年輕人的就業機會。
他指示教育局,要對私立學校道德勸說,不要再雇用那些退休轉任的教師。
他並強調下不為例,明年以後,對於年資加年齡未滿85者,除非有人願意領一次退休金,否則不予放寬核退條件。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表示,提出退休申請是教師們的權利,縣長說法太沈重了,而且,這是制度構陷人,縣長覺得不合理應推動修法,而不是把所有責任都推給老師們;尤其,現今教育政策混亂,是大環境因素讓老師們對政府沒有信心。
【2007-02-08/聯合報/C2版/桃園縣新聞】
------------------------------------------------------------------------------------------------------
●●中國時報 2007.02.08  
縣長批 公教退而不休制度有問題
黃文杰/桃園報導

針對公教人員「申請退休卻不能退休」話題,縣長朱立倫七日公開表示,455人願意全數准退,不過他認為退休制度出現問題,中壯年全退光光,結果「平均每一職缺,須負擔3個人的人事費用」。 
他說,自己不是不准公教人員退休,縣府絕對尊重欲申請退休者,而是期望每位同仁能找回當初工作熱忱,發揮道德愛心,不可輕易放棄公職,甚至不能忍受,坐領月退俸還去賣汽車或經營其他生意,會要求教育局行文給各私立學校,不要聘用退休老師。 
近年來公教人員自願退休年齡下降,人數大增,縣府負擔退休經費快速增加,估計到了民國100年,縣府要負擔退休經費達50億元,如果沒有積極作為,會造成桃園縣財政崩垮。 
朱立倫昨要求縣府人事室報告現行公教人員退休狀況。今年預估455人申請,包括10位屆齡退休、109人年滿55歲、3人罹患重病,以及333位任職25年自願退休者,結果僅核退177人,核退率16.52%。 
在縣長宣示「全數准退」下,整個退休金編列勢必暴漲,當初人事室估算准退177人,38億元,如今455人都可退,恐怕增加至41億元,財政主計將為了籌出大筆退休金,開始傷腦筋。 
人事室主任呂光宇分析,有關333人任職25年自願退休者,實際年齡偏低,未滿50歲退休就有16人,50歲至52歲退休比例達七成,結果這批人從公職退下來,至少還有25年的退休俸可領,剛好遞補職缺的人也服務期滿退休,加總算下來,就是「平均每一職缺,須負擔3個人的人事費用」。 
朱立倫說,他知道此時批評退休制度沒有必要,但就是痛心,部分公教人員鑽取漏洞,儘早退休後轉任它職,坐領雙份薪水,造成國家人力浪費,也影響年輕人的就業機會,因此指示教育局在職權範圍內,凡自今年度起申請退休之教師,將不可任教於各級私立學校。

--------------------------------------------------------------------------------------------------------------------------------

桃園縣教師會新聞稿

請讓桃園縣教師合法、有尊嚴的退休!

隱藏在「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背後的悲哀!

我們呼籲桃園縣政府勿以「踐踏人民的權益」換取「施政滿意度」的政績

抗議桃園縣政府違法實施退休85制

 

核退率僅有「34.8%」,這是號稱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的桃園縣長朱立倫的政績嗎?

桃園縣政府率先實施退休85制,於法何據?

裝重病才能退休?桃園縣教師尊嚴何在?

為使預算執行率有個漂亮的數字,所以踐踏人民的權益?!

 

 

 

 

 

 

 


●『退休是教師的基本權益,不是政府或縣長一人之恩賜』。

(一) 根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第4條:「教職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退休 一、 任職五年以上者,年滿六十歲者。 二、 任職滿二十五年者。」

(二)依監察院的糾正與函釋:

(1)    監察院於89年曾行文糾正雲林縣政府,「得」是「教師申請意願之得不得」權益,教師為主體,政府沒有淮駁之權力。

(2)    監察院861022日(86)院台教字第862400275號函釋: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係國家為照顧學校教職員退休安養而設之社會福利制度』,旨在賦予教職員申請退休權利之保障,亦係學校教職員本身之退休選擇權。

(3)    監察院89517(89)院台教字第892400171號函釋:各縣市政府應依法逐年編列相關退休金(含自願退休金)預算,以應符合退休條件之教師申辦退休之需要,方為適法。

(三)依銓敘部函釋:

(1)    銓敘部86526(86)台特三字第1455071號函釋:『申請退休係屬憲法保障之權利事項』,不得以財政困難拒絕其申請。

(2)    銓敘部91430日部退三字第0912140845號函釋:公務人員符合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之退休條件申請退休,係公務人員之權利,應准其退休。

(四)依教育部的訴願

(1)    台北縣板橋某國小教師於九十一年向縣府提出退休申請,縣府以「九十二年度中央主管機關對本府退撫經費核列預算不足,且囿於本縣財源短絀」等理由回復而無法退休。該師遂於九十二年向教育部提起退休訴願,教育部在九十二年五月九日以台字第09020000957號決定書決定主文:「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適法之處分。」確定該教師申請退休有理。

(2)    台中縣豐原市豐田國民小學教師於,擔任教育工作二十六年,年齡屆滿四十七歲,九十一年五月三十一日以身體狀況不佳,對於教學已不能勝任等為由,申請於九十一年八月一日自願退休,縣府以「有關九十一年度下半年五十五歲以外教職員退休案業已辦理完畢,由於本府財政困難,對於未能核准退休之教職員,本府謹表慰留之意,惟如確有需退休者,請於九十二年度再依規定程序報府憑辦…」訴願人不服,爰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五日以台訴字第0910172527號訴願決定書:「原處分撤銷,由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確定該教師申請退休有理。

(五)依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於92年5月時判決指出,學校教職員符合有關退休條例「得」申請退休的條件時,即具有退休請求權,主管機關只能審查申請人是否符合自願退休的條件,並無淮駁的裁量權利,惟需依規定一年前提出申請。

綜合上述,可知退休本是教師之權利,縣府之義務;退休應屬教師之基本權益。

 

核退率僅有「34.8%」,這是號稱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的桃園縣長朱立倫的政績嗎?

◎按桃園縣政府95年12月18日府人三字第0950383482號函指出「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共333名,第一梯次核定同意辦理退休名冊計116人」,換算比率其核退率僅有「34.8%」,讓許多待退老師不能接受,紛紛問:「這是號稱施政滿意度全國第一的桃園縣長朱立倫的政績嗎?」更令許多人擔心,桃園縣政府的低核退率,將促使「送紅包、關說、走後門」才能退休的惡質文化死灰復燃!

裝重病才能退休?桃園縣教師尊嚴何在?
◎朱縣長規定要申請罹患重病自願退休的老師要「
以符合公務人員保險給付全殘廢或半殘廢,經公保處核定有案或取得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者…」同意人數僅2人,還有更多身心俱疲的待退老師被拒絕於門外!我們不知道是哪一條法律授權朱縣長訂定這樣荒謬的條件?可憐的待退老師,非得要搞到「全殘廢或半殘廢」才可能退得了嗎?還要拿「重大傷病證明」才能退!甚至還要被縣府官員揶揄說:「這種老師看來沒有退休的理由,但可提報為不適任教師。」我們不知道桃園縣教師的尊嚴何在?

桃園縣政府率先實施退休85制,於法何據?
◎大家都知道,退休85制,中央都還沒立法通過,朱縣長竟然就率先實施:「
本府核定申請自願退休(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第一梯次人員(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達85者),倘退休案件審核時,其年齡及服務年資之加總數未達85者,本府逕予剔除。」這種違法設限的作法,已嚴重侵害教師權益!桃園縣政府實施退休85制,於法何據?

 

為使預算執行率有個漂亮的數字,所以踐踏人民的權益?!
朱縣長因為
95年度核定申請退休人員計有634人,辦理退休人數計396人,共計放棄238人,放棄比率37.54%,所以「為使96年度編列退撫預算能有效運用,…,」今年在毫無預警的狀況下片面變更了往年「全數核准」的作法,只為求預算執行率有個漂亮的數字?!
我們懷疑朱縣長的作法,是否等於選擇以踐踏人民權益作為堆積「施政滿意度第一」的政績!


中央政策混亂,不該把帳算在教師身上!
因為18%制度的突然變更,讓部分教師因而臨時改變退休計劃,縣府官員怎會不知道?(如媒體報導),如今,不管是為了達成預算執行率還是要懲罰教師,都不對!
「退休是重要的生涯規劃!」本會除了呼籲教師提出退休申請應慎重,不要當兒戲,當然,更重要的是,縣政府應該事先拿出一套申請退休與撤回的規則,好讓大家遵守,而不是用這種粗暴的行政手段來處理
人民的重要權益!

桃園縣教師會自95年12月20日開始陸續接獲申請退休老師的投訴 ,就已經著手調閱相關的判例與資料,並密切與本會法律顧問聯繫,將針對縣府不合理的作為,準備作救濟程序,並發文各校請需要縣教師協助的會員教師盡速與本會聯繫!

對於桃園縣政府官僚的嘴臉,再次讓大家看得一清二楚,踐踏教師尊嚴──施政滿意度第一的朱立倫縣長桃園縣政府再添一樁奇蹟!
請朱縣長尊重法律、尊重人權,體會國民中小學教師必須長期的耗費更多的體力及心力去面對活潑好動的學生,如果老師沒有體力、又無心再繼續教學,卻硬將其留下來,受影響最大的肯定是學生的受教權!

桃園縣教師會96/1/9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0952461367

律師意見書].doc


※歡迎推廣訂閱:

 

※桃園縣教師會

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傳真:03-2804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