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27教育桃源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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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組工會─ 給全國教師的ㄧ封公開信 
/ 全國教師會 撰稿人:劉亞平
現在,是老師最好的年代?還是最差的年代?有人說最好,有人說最差。但我認為,現在是老師待遇較好的年代,也是老師尊嚴較差的年代。
但是,危機就是轉機,只要我們團結起來,不但可以保障教師的工作權益與尊嚴,還可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益和品質,讓教育變得更好。
所以,為了讓老師不再任人擺佈,我們爭取教師籌組工會,讓老師擁有完整的勞動三權,有實力捍衛教師的權益和尊嚴。
只是,針對教師籌組工會,不但外界有聲音,老師內部也有疑慮,在此我們願意提出說明:
●教師可以組工會嗎?
憲法規定:「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世界人權宣言」宣示:「人人有為維護其利益而組織和參加工會的權利」。依照憲法和人權宣言,教師當然可以籌組工會,「工會法」第四條限制教師籌組工會,不僅違憲,同時更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
●教師為什麼要組工會?
工會擁有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法律保障受雇者能「團結」以組織結社,能跟雇主「協商」工作條件,必要時能跟雇主進行「爭議」,不再是處於絕對弱勢挨打的地位。
現在,教師和政府處在很不平等的地位,政府改變教師的工作條件,例如:課稅、退休、寒暑假、授課節數、兼辦行政、兼職導師等等...,根本不尊重教師的意見,說改就改,而且還是一邊改一邊抹黑,這點讓老師很反彈。
所以,我們才會要求政府開放教師籌組工會,讓教師擁有勞動三權,讓老師團結起來,有實力跟政府協商,除了保障工作權益,甚至要求進行教育專業的對話,讓政府尊重基層教師的聲音。


●教師組工會權益會受損嗎?
教育部「威脅」說:教師組織工會,教育部就要「取消教師的月退」、「讓老師寒暑假沒薪水領」、「取消國中小老師免稅」、「窮縣老師薪水比較少」、「退休金會被打折」、「不幫忙處理教師被解聘」等等...。
教育部這樣的說法,遭到國內研究勞動學者的反駁。政治大學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表示:「先進國家教師籌組工會行之多年,且職場福利與結社人權是兩個層面,可同時並存,而非對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也表示:「教師能否組織工會與教師適用的勞動條件法規是兩回事,不能混為一談。」
而且,教師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教師之待遇、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及保險,另以法律定之。」同時勞動基準法 第 84 條也明訂:「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其有關任 (派) 免、薪資、獎懲、退休、撫卹及保險 (含職業災害) 等事項,應適用公務員法令之規定。但其他所定勞動條件優於本法規定者,從其規定。」。這都要立法院通過,不是教育部說了算,老師實在不需要被嚇住。教師權益是可以改變,但不是政府說改就改,很多要透過立法的程序,以前沒有工會是如此,就算以後組織了工會還是如此,老師要維護自己的權益,不是看雇主政府的臉色,而是靠自己的實力,籌組工會將讓老師團結在一起,有人就是怕老師團結有實力,才會處心積慮地反對教師籌組工會。
●有了「教師會」,為什麼還要「教師工會」?
教師組織叫什麼不重要,有實力才是重點,「教師會」也好,「教師工會」也罷,但我們要求有勞動三權,讓教師組織能正常地存活,有實力提升教育品質和維護教師權益。現在的教師會,擁有被分化的團結權,被施捨的協商權,被閹割的爭議權,飽受教育行政機關的打壓,有些連活著都很困難,對教師權益的保障更是力有未逮,我們才會努力催生教師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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