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3/28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遲來的正義---217名教師可以送件辦理退休了!
去年桃園縣原來333名申請退休的教師有217名遭桃園縣政府否准,經過桃園縣教師會的努力,現在公文下來,可以送件辦理退休了!(如附件)
從去年12月18日,因為桃園縣政府否准老師自願退休,所以本會協助這些會員老師召開記者會、向縣政府請願陳情,最後,動用本會司法訴訟基金訴諸司法,協助申請退休的會員教師。
今年2月8日縣長朱立倫在的媒體上公開宣佈教師申請退休全數核准,
但是,沒有白紙黑字的公文仍然不能讓人放心,足足又等了近一個半月,3月19日桃園縣政府才有正式公文出來!
這些申請退休的老師經過三個月的煎熬,桃園縣教師會也承受來自各方的壓力,要求本會撤銷訴訟、關說...等等,但是為了維護教師的法定權益,不敢大意,並持續進行訴訟程序,畢竟沒有見到核退令之前,許多老師還是不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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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桃園縣政府 函
機關地址:330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一號
承辦人:徐美惠
電話:03-3322101
傳真:03-3342906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人三字第0960087296號
速別:最速件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
期限:普通
附件:
主旨:有關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第二梯次核定名冊及辦理原則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 本府於95年6月辦理退休調查時,提出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共333名,本府業於95年12月18日府人三字第0950383482號函先行核定第一梯次同意辦理退休人數計116人在案;本府再行核定第二梯次同意辦理退休申請人數計217人(如核定名冊)。
二、 本縣93年至95年度申請退休公教人員,本府均全數同意申請退休,對於已有退休需求者大都已辦理完畢;依據本縣96年度公教人員申請退休人數統計,未滿55歲之申請退休人數佔自願退休人數比例高達89.48%,由於渠等人正值教學(公務)經驗豐富、思想成熟階段,本府期昐渠等人回顧甫投入公教界之工作熱忱及理念,請各校適時宣導及鼓勵優秀人才繼續留在公教界服務,審慎考慮後再提出退休申請。
三、 本府核定96年度第二梯次同意辦理自願退休人員之辦理原則:
(一)退休生效日期選擇:
1、 學校校長、教師:因教師聘任以「學年度」為單位, 教師如於學期中出缺,依現行規定則聘任代理代課教師,基於保障學生之學習權與受教權暨兼顧學校校務正常運作之考量,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期。
2、 公務人員:基於公教人員衡平原則,退休生效日一律於96年7月1日以後依個人意願於退休生效前3個月提出申請。
3、 學校職員:比照公務人員辦理。
(二)為順利辦理96年度之學校退休案件核定事宜,請各校依下列規定辦理送件作業:
1、 辦理期程:
(1) 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之案件,請統一於96年4月20日前送件。
(2) 公務人員及學校職員之退休案件,請於退休生效前3個月送件。
2、 檢附證件:請依「辦理退休案件應附表件及注意事項(一)」內之說明辦理,相關表件請至桃園縣政府人事室資訊網-服務區-下載專區下載使用。
3、 送件方式:請將退休事實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逕送本府13樓人事室辦理(免備文)。
四、 有關本府業已同意96年度第一梯次、第二梯次辦理退休申請之人員,倘因故放棄送件者,務請配合於96年4月30日前將放棄退休書面文件函報本府備查。
五、 又,凡已提出95年度退休申請而放棄者,於96年度本府同意退休申請而又放棄送件者,欲於97年度再次申請自願退休者(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或任職滿25年),先不予列入核准退休名單,本府將俟97年度退休經費尚有節餘,再依服務年資及年齡加總排列優先順序後再行考量。
六、 檢送本縣申請96年度退休之學校教職員第二梯次核定名冊217人,請至本府電子公文檔案下載區http://file.tycg.gov.tw或桃園縣政府人事室資訊網(http://172.16.213.225/)下載。
正本: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小學
副本:本府教育局(含附件)、人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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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教師會
網站:http://www.tyt.org.tw/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