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4/16教育桃源電子報】

發信人:彭如玉  e-mail:pjy5675@ms27.hinet.net 


今天下午2:30至5:00行政院長蘇貞昌舉行的「與院長有約---辦好十二年國教,大家做伙來指教」座談會。

有六個縣市教師會的理事長連署了陳情書,由我代表在現場向蘇貞昌遞交陳情書並表達我們的憂心。

或許全教會和行政院高層平常的互動較密切,所以今天全國教師會楊秀碧副理事長對實施期程與宣導期特別注意。

很多現在實施的教育政策都沒有解決問題──我們很難相信九年一貫辦不好,十二年一貫會更好?當然,我們更不知道「宣導」是不是就能解決問題?

縣市教師會陳情書和全教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縣市教師會聯合陳情書

有關十二年國教---我們的憂心!

 

◎前言:「十二年國教」、「窮不能窮教育,苦不能苦孩子」,每到選舉,這些口號都出籠,看見行政院把「十二年國教」喊得高興,但是教育的餅就這樣大,「九年國教」都已經營養不良,沒有把餅做大,如何養活「十二年國教」,莫非是行政院(教育部)「畫虎爛」,大家「畫餅充飢」。
縣市教師會認為教育是百年大計,政治思維的教改鐵定失敗,我們把教育現場的問題提出來,對於政策的躁進提出我們的憂心! 


一、躁進的政策將使30萬國中生成為白老鼠!

近日行政院突然拋出「推動十二年國教」的震撼彈,討論與配套都不完整的狀況下,粗糙急躁有如九年一貫,每年30萬考生的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本來是入學門檻,卻成分發學校的依據,儼然是「超級大聯考」 !

國中基測問題無法解決,多元價值無法發揮,教育經費又如此拮据,城鄉差距將更形惡化…等等關鍵問題完全無解,此時在全無充分準備和配套之下,貿然推動十二國教,無異於將九年一貫的惡夢禍延高中罷了!

 

二、強化明星高中標籤,製造更多「後段高中職」

教育部雖然把明星高中粉飾為「精進高中」「優質化」等名稱其實教育部本身對明星高中就充滿迷思!更何況怎麼入學?學區如何劃分?已經炒得沸沸揚揚、人心惶惶了!如果以九年一貫--頭痛醫頭、腳痛依腳的修正模式,最後必然是面目全非!

九年一貫已是如此,不知怎麼再推教育部新出爐的「十二年一貫」,莫非又是「紙上談兵」?還是「口號政策」?或「選舉芭樂支票」?

 

三、政府教育政策無法掌握教育現場實況、缺乏解決問題能力。

九年一貫、推動綜合高中等,工程都比十二年國教單純,但不是焦頭爛額就是掛羊頭賣狗肉,我們卻看見政府在「凝聚共識、溝通問題」未能建立有效平台,卻要貿然推動,如何讓社會大眾安心?

九年一貫、多元入學、校長遴選、能力分班、教學不正常、國中階段升學問題、一綱一本還是一綱多本?…等各種教育失序混亂的狀況…問題一堆,請問我們看見政府拿出魄力面對問題,解決問題了嗎?

沒有!

請立即直接面對國中教學不正常問題(或稱為升學壓力問題),把問題的關鍵和本質弄清楚,對症下藥,優先解決教育的急迫性問題,以取得另推工程的正當性;亦即當務之急應是務實地解決目前的教育困境,重整教育腳步,而不是急於另推浩大的工程。

「教育目標迷失」、「教育領航員失能」的問題,國中的「能力分班」問題,各級中學普遍存在的「教學不正常」問題,幾乎都是教育的領導者失去教育的方向,是當前教育的最嚴重危機。

國中問題回歸國中現況來解決;高中職問題回歸高中職現況解決。

 

四、非免費、非免試、非義務的十二年國教是掛羊頭賣狗肉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第21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第160條亦規定:「六歲至十二歲學齡兒童,一律接受基本教育,免納學費」;且國民教育法第五條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免納學費;貧苦者,由政府供給書籍,並免繳其他法令規定之費用。」;民國八十八年頒布的教育基本法則確立:「人民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宗教信仰、政治理念、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由此可見現階段國民教育具有基本性、義務性、強迫性,甚至是免費性。由於與目前教育部規劃的「非免試、非免費、非強迫」的認定並不相同,因此引發社會的爭議。

 

五、究竟是「國民十二年教育」或「十二年國民教育」?

◎請重新定位「十二年國教」的名稱,回歸到每一個真實的問題及希望達到的目標,來面對九年一貫及後期中等教育的問題,避免陷入名義及內涵之爭,更要避免用一個高遠而模糊的目標掩蓋混淆切身而明確清晰的問題與真相。如果要以目前多多益善、競開支票的角度來思考,是否要一併規劃「十六年國教」,更可以徹底解除升學壓力。

◎是專案補助就是專案補助,不要牽扯成「十二年國教」!所以,單純的事情可以先做,如:在不排擠其他教育經費的前提下,儘量去降低高中職學生的學費負擔,此項工作的推動必然要開拓新的財源。

◎請先確實建立多元的教育價值,讓技職教育能建立穩固的社會價值(這一點不妨以德國為典範),這一點如不能落實,所謂「十二年國教」的推動,必然造成造成後期中等教育普通化,「後期中等教育普通化」將嚴重降低後期中等教育之效能,並窄化後期中等教育之內容與價值,所以應先把高職確實辦好,讓高職的教育及社會價值確立。

 

多元多樣是當前高中職教育最具價值的資產,面對高中職教育請尊重現有的生態,以鼓勵發展、協助困難、補不足及解決問題為主軸,認真把每一個學校辦好,就是最好的「十二年國教」,也才能提供學子們最佳的選擇空間,無須粗率地以浩大的工程,為高中職教育的生態帶來浩劫。

推動任何新的教育大工程,請先清楚、明確交代「配套與解決現況問題」,並優先解決已推動的工程(如九年一貫)資源未到位的問題。

共同連署人: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新竹市教師會理事長鄭婈鈺、

彰化縣教師會理事長廖銘潭、台中縣教師會理事長陳祖吉、

苗栗縣教師會理事長胡延龍、新竹縣教師會理事長吳秀蓮。


 

【敬請公告】全國教師會新聞稿
全國教師會對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議題與院長有約的相關說明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是一項重大的教育改革工程,其影響深遠、牽涉廣泛,須如砌磚般,逐步奠基堆高。教育部發布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有12項子計畫、22個方案,經本會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因應小組,截至目前共召開三次因應小組會議,並於4月11、12日辦理高級中等學校校務發展研討會,計有160位高中職學校教師會理事長或教師代表參與討論,將教育部原先規劃之12項子計畫、22個方案修正為13項子計畫、31個方案(如附件一)
本會將需經院會跨部會協調或增設之方案,本會代表於今日與院長有約中提出,希望教育部能納入方案中。因時間之關係部分議題於下週(4/23)提出,今日發言的書面資料如附件二。
行政院發布此一政策屬於高中職優質化及補助弱勢的扶助,欣見行政院採納本會意見,將經費增加至三年四百億,且將規劃期程加長至一年,唯基層教師在國教經費及特教經費尚不足夠的現況下,不免憂心經費排擠或後繼無援,而且實施規劃時程過於緊湊之際,除了十二項子計畫二十二個方案外深覺尚有不足,本會小組積極擬定相關修正意見及增訂議題增加為十三項子計畫三十一個方案,乃鑑於增加教育經費固然重要,但是擬定合宜的政策、政策的落實以及經費的有效運用更是關鍵。
此案攸關高中職的發展以及學生權益甚大,本會抱持周延教育政策的態度積極討論,截至目前仍然有很多意見需溝通整合,尤其學區劃分以及入學方式意見更是分歧,希望行政部門更能傾聽基層聲音,廣納諫言,更應審慎規劃期程。
聯絡人: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 楊秀碧 0933-27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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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與院長有約--辦好十二年國教,大家做伙來指教
(一)發言人:全國教師會副理事長 楊秀碧

前言:
行政院發布此一政策屬於高中職優質化及補助弱勢的扶助,欣見行政院採納本會意見,將經費增加至三年四百億,且將規劃期程加長至一年,唯基層教師在國教經費及特教經費尚不足夠的現況下,不免憂心經費排擠或後繼無援,而且實施規劃時程過於緊湊之際,除了十二項子計畫二十二個方案外深覺尚有不足,本會小組積極擬定相關修正意見及增訂議題增加為十三項子計畫三十一個方案,乃鑑於增加教育經費固然重要,但是擬定合宜的政策、政策的落實以及經費的有效運用更是關鍵。
此案攸關高中職的發展以及學生權益甚大,本會抱持周延教育政策的態度積極討論,截至目前仍然有很多意見需溝通整合,尤其學區劃分以及入學方式意見更是分歧,希望行政部門更能傾聽基層聲音,廣納諫言,更應審慎規劃期程。
有關期程建議說明如下:
一、 全面實施期程應於2011年即2008年9月升國一學生適用
國中學區的選擇將影響高中職學區的歸屬,2008年3月學區劃分公佈後,當年9月升國一學生應有國中學區的選擇權,三年後升高中職,故2011年全面實施方能確保學生的權益。
二、 宣導期至少一年
鑑於九年一貫政策之經驗,學區劃分的方案底定以後,至少3個月向教育局校長及行政人員進行宣導後,以至少3個月時間向中小學教師進行宣導後,再以至少6個月時間向家長及學生進行宣導,如此稍可達到教師了解政策後,以輔導學生升學規劃的準備。家長及學生最信任的是班導師及任課教師,教師協助對家長及學生說明方案的內容,最能化解家長及學生的疑慮,故宣導期至少一年,且須持續辦理,若2008年3月學區劃分公佈後,最快也應在一至二年後實施方為妥適。
綜此上述二點,全面實施的期程規劃應予以調整,符合周延政策的需求,維護學生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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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言人:全國教師會秘書長劉欽旭老師
l 有關加強輔助經濟弱勢私立高中職學生學費補助方案 
1. 理解補助弱勢之急迫:當接近百分百國中生入學高中職,又有相當高比例的低社經地位家庭子女必須選讀學費較高的私校,政府階段性選擇立即補助是可以理解的。終究不能要求這些家庭慢慢等政府提供公立學校,因為孩子的學習是不能重來的。
2. 建立與落實私立學校監督機制之必要:我們知道有不少優質的私立高中職,只是如果扣掉如同補習班一心一意拼升學的私校,相信優質私校所剩無幾。補助這些以升學考試為辦學目標的學校,無異打擊辦教育的公立高中職,甚至是斷送學生正常學習。另外過去發生不少私校弊案,甚至查出校產有國外別墅的離譜事件。這些弊案連連學校,透過學生接受補助,相信將會延緩退場時間。這兩種我們不樂見也不該見的現象,需要政府真正落實監督機制,而不僅僅是訂出監督辦法。補助弱勢學生學費是這一期三年計畫兩大支出之ㄧ,同時目前私立高中職佔相當高的比例,如果不能真正有效監督,除了浪費公帑,更將傷害公立高中職與多數學生。
l 有關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全部財務規劃(本會主張單獨控管)
1. 教育經費支出環環相扣,應特別注意經費之排擠效應:過去有高中職社區化排擠高職經費的慘痛經驗,現在高中職教師擔心的是 ─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會不會是高中職原有經費的轉換,而且是轉到補助私校學生。同時高中職優質方案會不會是挖其他未列入補助學校的經費,以成全這些學校。在在都看得出經費之配置與來源,備受關切。
2. 為使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真正落實推動,應作必要之修法:三年四百億不能說是個臨時小計畫,除了下階段財源規劃以外,更要法制化。總體而言,過去三年政府歲入雖有增加,但是教育政策不應完全隨經濟狀況存廢。因此修訂如教育經費編列管理辦法,由比例21.5%至少提高0.5%(約一百億)是有必要的,將每年至少一百億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保命錢法制化,將對政策延續與預防排擠有宣示與釋疑作用。
3. 適時調整與修正各項子計畫,並預做下階段財務規劃:第一期三年四百億當中有近八成投入兩項子計畫,又事涉公私立學校定位與區域優質學校發展,行政院有必要適時作調查研究,即時回應學校現場。
l 全國教師會針對這兩項分析之具體意見
1. 落實私校監督機制:本會願意加入規劃、評鑑、訪查之運作,任何一所私校如果評鑑太差,除了退場以外,在保護學生前提下,甚至將該校排除於補助學費專案之外,並公告週知。
2. 有關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經費應法制化:行政院應尋求財務穩定,避免排擠如國教或高教原有經費。建議由修正教育經費編列管理辦法著手。同時更應建立即時回饋機制,成立專責單位與人員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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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言人:台北市教師會高中職主委 彭利源 老師
一、背景: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就近入學」,應解釋為:選擇較接近適合自己興趣與能力的學程就近入學,而非依距離的遠近來區隔就近入學,以台灣目前的交通狀況,距離應不是最大問題,最大問題應在於能否因才施教,學生適才適所的學習,學生學沒有興趣非實用的東西,畢業後學非所用將非常嚴重。
二、問題:
十二年國教在學習的歲月,增加了三年,是「量」的增加,但依目前國中基本學力測驗成績分布狀況,三十二萬考生中,約有十萬考生成績,在量尺總分三百下,只能考出約一百分的量尺分數,這些一百分的考生如繼續升學,沒有適當的選擇與規劃,三年後,就會如每年新聞所報導,報考大學或技專業校,「英文」與「數學」數萬人在五級分以下(總分15級分),甚至考出零分。回溯這些學生,如果仔細檢討他們在高中、高職的學校生活,非但沒有因才施教、適才適所的學習,徒浪費個人年輕寶貴光陰,也浪費國家寶貴的教育資源。
三檢討:
「九年國教」為了提昇全民素質,終結了「初職教育」,讓該階段學生的選擇性減少了,演進後,又以「國中技藝教育班」,來彌補其中的缺失,「十二年國教」為了提升全民素質,亦有使「高職教育」成為歷史名詞一說,「技職教育」與「證照制度」,始終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其中以「升學主義」與「文憑主義」交互炒作下,就演變成今天「求學」、「生活」、「就業」各自獨立、彼此脫節的怪異現象,以「考試」、「學習」、「升學」固然是一種知識累積的方式,但以「實作」、「求精」、「再演進」亦是一種能力成長的過程,天生有異、人各有長,教育應提供更多元的選擇,珍惜不同能力的人。
四、建議:
為使「求學」、「生活」、「就業」三個系統能彼此結合,教育好下一代,教師會提出:(1)建構技職校院與高職師資課程技術銜接方案;(2)加強技專校院教師技術專業方案。希望適合的學生,借由技術學習、實作方式,陶冶職業道德,精進自我能力,為自己未來生活與就業,做好進入社會前的準備;此兩項的方案,大體為結合現有「業界技術」,適度引導交流到技專校院與高職學校,做好階段性教育課程分工,提升技專校院與高職學校,技術專業能力的深度、廣度與實用性,是「質」的提升;同時往下透過國中「性向測驗」與「生活科技」課程,作好縱向課程一貫銜接工作,尋找出合適的學生,鼓勵進入技職教育體系,用自己合適的能力,走出自己合適的道路,遠離升學主義與文憑主義的魔咒。
五、結語:
相信,借由技職教育體系「質」的提升與十二年國教「量」的配合,以適合自己興趣與能力的「就近入學」方式,讓「求學」、「生活」、「就業」人生三個系統能彼此更緊密結合,教育好下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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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發言人:全國教師會高級中等學校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耀南 
增置國中、高中輔導相關人力 全面落實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
壹、前言
行政院及教育部於2月27日發布自2009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其中第十子計畫為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總計投入經費39億多。惟從此項下之各項方案:10-1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訓委會)6億7千萬、10-2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方案24億5千萬、10-3補助辦理追蹤輔導與安置中輟生復學原則6億4千萬、10-4國中畢業未升學未就業青少年職能培訓輔導方案(青輔會)1億8千萬等,除10-1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6億7千萬外,皆以扶助國中小弱勢學生之課業輔導或輔導中輟生、未升學就業學生為主,實難看出對於學生之生涯規劃輔導能有何助益?
最近時報文化出版一本暢銷書「工作大未來──從十三歲開始迎向世界」,由日本作家村上龍所寫,打破一般人「好學校通往大公司」的制式梯子,鼓勵大家發展自己的興趣,探索自我興趣,不要限縮在框框裡。
村上龍的《工作大未來》在台灣出版,村上龍在書中寫到,考上好大學,就能進入大公司或公家機關工作,從此過著安心穩定的生活,這樣的時代已經結束了。面對瞬息萬變的時代,大家應該改變想法,從13歲開始探索孩子的興趣,全心培養,將有不同的情況,因為社會有各行各業,應該放開心胸,迎接各種可能性。
但在目前台灣的教育體制下,學生的生涯規劃與輔導卻嚴重被忽視,連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中之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計畫亦未關注到此一議題。在此計畫下之10-1國中與高中職學生生涯輔導實施方案,由教育部訓委會負責,編列3年6億7千萬經費,惟此經費相較於前幾年之經費,僅於97、98年度各增加5千萬之經費,要做好學生生涯與輔導幾乎是緣木求魚! 
貳、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辦理現況
目前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在國中階段,僅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佔極小部分:在分段能力指標「2.生活經營2-4-3規劃並準備自己升學或職業生涯,同時了解自己選擇的理由。」中有提及,亦即僅是國中三年級的一個單元,如此要能像村上龍在工作大未來中所陳述的「從13歲開始探索孩子的興趣,全心培養,將有不同的情況,因為社會有各行各業,應該放開心胸,迎接各種可能性。」幾乎是無法達成的。
另在高中職階段,因為輔導人力嚴重不足、生涯規劃課程無法列入課程、未落實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等因素,造成學生高中職畢業後,仍不知自己的性向為何?在進入大專院校就讀後,仍有四成的學生表示所讀科系不符合自己的性向,將來會學非所用!也因此,造成目前大學希望大一、大二能不分系,延後分流,如此倒果為因的現象。
參、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主要困難
一、國中、高中學校輔導人力嚴重不足。
二、國中、高中課程綱要有關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之內容及時數不足。
三、社會多元價值未建立。
肆、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的具體推動建議策略
一、全面檢視國中、高中課程綱要,將生涯規劃列入,並需有時間或時段可實施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
二、擬定全面之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策略,並有效規劃分別於國中、高中實施,具體落實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工作。
三、增置國中、高中輔導人力。
四、經費應到位,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非僅以扶助國中小弱勢學生之課業輔導或輔導中輟生、未升學就業學生為主,而應全面落實學生生涯規劃與輔導。
(五)提案人:全國教師會代表 黃致誠
案由:建請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劃方案中,增列「建置國小、國中、高中職學生補救教學系統」。
說明:
一、 對弱勢區域、家庭、學生的關懷與協助是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計劃的核心價值之一,對落實教育機會均等,不讓學生教育發展受困於家庭的經濟不利地位而影響社會地位的階級流動,有達成社會公平正義的正面效果,此一對教育的關心、用心與決心值得肯定。
二、 為達成上述目標,已於計劃中安排經費補助、學校優質化、入學制度調整、十二年一貫課程…等,但整體而言偏重於制度面、法規面的宏觀調控方式;但也應微觀的考量到個別學生學習現場的困境,而能提供最直接的協助。
三、 在教學現場有部份學生非屬智能、學習障礙…等特殊學生,但卻在功課上卻明顯落後,學習上出現很大的問題,導致:中輟、逃學、行為偏差…等各種教育問題,未來也會延伸成為社會問題。而這些學習低落學生往往來自文化、社經弱勢家庭,有必要在課程與教學上予以直接的協助。
四、 「補救教學系統」即針對這些學習成就低落學生,他們在一般課堂的正式課程中無法跟上正常進度,已非學生分組學習所能解決,有必要於正式課程的學習時間中,針對特定學習落後科目,將這些學生由原班級中抽出,將這些學生集中上課,設計符合學習程度的課程,各校外加專業師資員額進行教學,對這些學生可以有最直接且有效的協助。作法上類似目前學校中「特教資源班」的作法。
五、 目前在計劃中雖已有「國中小學生學習扶助方案」,擬利用課後輔導方式,以協助學習落後學生,但在內涵上與前項所述「補救教學系統」仍有根本上的差別。
(六)提案人:全國教師會代表 謝曼莉
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安置及輔助方案亟須需解決問題
壹、師資專業
一、一般特教師資職前師培課程及工作內容
二、普通班師資職前培訓課程及工作內容
三、感官障礙及多重障礙師資職前培訓課程及工作內容
四、合理教師助理員及相關專業人員編制
貳、安置規劃
一、依據在職師資現況規劃感官及非感官重度障礙學生安置模式。
二、強化及健全各校特殊教育班、身障資源班之特教相關專業服務,包括語言治療、職能治療、心理治療、生涯輔導及視障生的定向行動訓練服務。

叁、經費:現有經費嚴重不足致使各項措施無法落實
肆、建請
一、行政院跨部會協調
1.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相關專業人員:社、勞、醫政應不分年齡層,提供學齡身心障礙者服務,並提供服務所需經費。
2.訂定身心障礙學生所需相關專業人員之生員比,並考量依不同功能性損傷之需求而訂定不同之生員比。
3.經費:解決經費嚴重不足問題,提供各項專業服務人事費用,落實相關專業服務措施
二、教育部各司長、特教小組執行秘書及中部辦公室主任共同解決:
1.感官及非感官障礙學生有關之:師培、落實現職教師特教知能進修、學生安置規劃及特教相關專業服務。
2.「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畫及輔助方案」納入專案辦公室方案,且加入上列司 
處人員。
提供不同障礙者服務之人員是需要不同的專長,將僅能提供輕度障礙的特殊教育師資送入現在所需面對的教育現場,將使教師及身心障礙學生和其家長都成為受害者,期待長期關懷台灣弱勢族群的行政團隊能秉持一貫的行政效率,協助弱勢學生走出教育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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