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5教育桃源電子報】 |
關心教育專業 § 關心教師權益
※ 發信人:彭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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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教師會與局長座談已於上週四舉行,教育局長張明文展現解決問題的行動力,本會予以肯定,我們會將每一個議題的結果和詳細情形逐一向大家報告,先寄給大家媒體的報導和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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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C2/桃園新聞 2005/11/12
導護9大議題 張明文相挺
【黃文杰/桃園報導】
針對教師該不該從事導護工作等9大議題,桃縣教師會與桃縣教育局舉行座談會,3/4提案獲教局支持,教育局長張明文表示,年底前會完成制定類似「各校導護實施要點」,供各校參考或依據。
日前有學校教師不願義務擔任導護,引發社會正反兩面討論,教師會理事長彭如玉認為,只聽過義工精神、愛心精神,沒聽過「愛心工作」,愛心就愛心、工作就是工作,怎可混為一談?愛心是不能被強迫的。
有些家長或駕駛不理解,遇到教師指揮不好或不如他意,口出惡言,甚至三字經出口,這種尊嚴的受傷,教師們都還能默默承受,如今教師會針對導護等9大議題,與行政單位面對面討論,花了3.5小時,結果還算滿意。
有關授課時數減少,教師會力爭國小老師,從目前每週21至25節縮減至20至24節,國小導師降為每週16至20節(含導師時間),另外,國中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專任教師21節,導師16節。教育局擔心主計會以人事費增加拒絕,教師會同意配合教育局一起精算再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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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請刊登
縣教師會與教育局長座談,教育局長張明文展誠意,教師會肯定
縣教師會提九大議題,四分之三獲教育局支持並承諾解決
桃園縣教師會理事長表示:「自有桃園教師會以來,歷任教育局局長皆與桃園縣教師會座談過,但常常是座談會是開了,但解決問題的誠意與決心,常常是看不見的,不是還沒開會,教育局長就先向媒體說通通免談,不然就是答應了跳票一堆,很多事項都沒有解決,拖了又拖!」
教育局長張明文自去年上任以來就展現解決問題的積極態度和行動力,甚至有一些多年的議題在上任前朱縣長就協助處理完成了,這次是張局長上任以來,首次以議題方式正式與桃園縣教師會座談,有許多是多年未解的議題,也有新生的議題,很多基層老師和社會大眾都有很深的期待。
11月10日下午,雙方在縣府十四樓會議室,進行了長達三個半小時的座談,桃園縣教師會理監事幾乎全員到齊;九大議題中,幾項與基層老師息息相關的議題,諸如授課節數、值週導護、超額介聘…等問題,教育局接納縣教師會訴求,並提出更積極的想法與做法,先就大家最關心的幾個議題先做報告:
(一)
有關縣教師會要求訂定「桃園縣國民中小學教師每週授課節數實施要點」
中的訴求,教育局長張明文同意本縣應依教育部最新規定,並組專案小組,與縣教師會共同協商修訂不合時宜與規定的授課節數實施要點,並將「國小科任教師20至24節,導師則降為每週16至20節課(含導師時間)及國中藝術與人文、綜合活動:專任教師廿一節,導師十六節。」、「要求各校成立課務編配小組」等訴求列入專案小組討論之考量,並承諾在6個月內完成(明年5月前),以因應95學年度各校實施。
(二)
有關縣教師會要求「協助解決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相關問題」,張明文局長同意教師會九大訴求【註】,並承諾於12月底前完成制定類似「各校導護實施要點」以供各校遵循,並將請警察支援安全走廊,研議義工成立義交第四大隊協助交通導護,擔任導護得給予補假,教育局長主動放寬至6個月內補完。對於近來許多學校、教師因導護或教學上遇到訴訟的問題,教育局希望能在明年編列補助(協助)有關學校或教師個人--教育人員因公訴訟之預算。
(三)
有關每年未人詬病的教師超額及介聘問題,教育局同意縣教師會提出「為保障現職教師介聘及工作權益,縣府應要求各校不得有匿缺不報及無教師法14條之具體事證,卻無故退聘之情形」,也同意教師介聘服務委員會應有縣教師會代表參與。
除了討論縣教師會提出之議案,教育局也提出相關議案,有關免簽到退問題,教育局將組專案小組討論制定「共同推動本縣中小學教師(含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免簽到退制度及配套措施」,並主動邀請縣教師會參與,承諾12月底完成、公告。
整體來說,縣教師會強調「誠信」原則,對於教育局長張明文在多項議案中能自我要求完成期限,這是歷任局長做不到的,縣教師會多位幹部表達對張明文局長當日的表現持肯定的態度之外也表示會繼續觀察,該給掌聲時絕不會吝惜。
桃園縣教師會94.11.11. 新聞聯絡人:理事長彭如玉 095246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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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桃園縣教師會與教育局長座談議題
案由四、請協助解決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相關問題。
說明:
過去:導護從以前就一直是教師的工作之一,當時資訊不流通、法律常識不嫻熟,所以教師們也一直認為導護是該做的事,不但傻傻地站、歡喜甘願地站、甚至相邀作伙站。
現況:資訊流通,法律常識為大家所知,而且家長意識高漲,套用一句教育部的話,沒有任何一條法令規定教師要站導護,教育部還感謝教師義務擔任導護的「愛心工作」,在社會上聽過義工精神、愛心精神;還沒聽過有「愛心工作」,愛心就愛心、工作就是工作,怎可混為一談?愛心是不能被強迫的。有一些家長不理解、一些駕駛不理解,遇到教師指揮不夠好或是不如他意,還口出惡言,甚至三字經出口成髒。這種尊嚴的受傷,教師們都還能默默承受;但是,台中縣出現的例子,老師站導護站了問題,還被要求賠償。按照情理法,「愛心工作」做到這樣,怎麼說得過去?所以,我們認為應改變現況是來自於對法律的認知,對工作責任的覺醒。
本會訴求:
(一)學生上學進校門前和放學出校門後的上、下學安全維護工作,學校並不能完全掌握負責,家長和學校要共同合作。
(二)學校安全維護的導護工作應由校長及全體教師〈含各處室兼職行政人員〉共同負責,不能完全由老師承受。
(三)重要路口的交通指揮,各校可以向警方申請支援,交通執勤儘量以警察、警衛替代役男或義工為主。
(四)行政主管要準時到校坐鎮,學校開門就要有行政負責人在場,以因應各種突發狀況的指揮和救助。
(五)老師負責校門和校內的導護工作,義工負責路口、校門、校內的支援,越多義工校園安全更有保障。
(六)兒童禁止在馬路上擔任交通勤務,這已經嚴重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規定,應該嚴令各校不准兒童執勤。
(七)為落實各校導護工作,各校應訂定『導護工作實施辦法』,並在校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
(八)本縣縣立國中小教師擔任值週導護工作乙週,得於2個月內自行調、補課補假半天,不另支給加班費。
(九)懷孕女老師得檢具合法醫療機構或醫師證明書,以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免輪值導護工作。
桃園縣教師會網站:http://www.tyt.org.tw/Chinese/index.asp 會址:320桃園縣中壢市元化路149號之1﹝2樓﹞ 電話:03-2804662、03-2804665 傳真:03-2804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