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該做而沒做!--有關課稅(之三)
政府不能用課稅的錢來掩飾過錯!
教育部提出的配套只是突顯「政府欠中小學老師太多、太久了!」
文/彭如玉
「課多少補多少」社會是罵聲不斷;「改善中小學工作環境比照高中職」,政府是推三阻四說沒錢,後來教育部搞出一個七項有關課稅的配套內容,很多都是不合理,我整理了一些資料和比較表,說清楚講明白:
【940517教育部的配套說】
第四項,目前國小約三分之二老師、國中約二分之一老師擔任導師,職責繁重,津貼微薄,
擬調增國中小導師費,由每月二千元調增為三千五百元。以全國十萬零一千班計算
,每年約需增加十八億二千萬元。
【正解】:中小學導師長期領兩千元的導師費,教育部現在增加國中小導師費至三千五百元
,這個調幅是不是很多?請教育部告訴社會大眾,大專教師兼任導師領多少導師費?
我們不敢期待政府能一次調高中小學老師的導師費如大專教授的導師費(動輒六、七千元不
等),我們只想告訴社會大眾,請大家睜亮眼睛看清楚:不是中小學的導師不辛苦,而是我
們看見政府到底是用怎樣廉價的教育投資在我們的國民教育!--尤其在面對最需要照顧的
國中小孩子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