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載連署書
連署書].doc
急件!請轉交各校理事長!
連 署 書
案 由:針對教師法修正案一讀通過不利教師之條文,本會反對──「在沒有合理配套方式之前,貿然通過教師擔任交通導護及接受評鑑為義務」,敬邀連署。
說 明:
一、 依據桃縣教師會95.10.19理事會決議辦理。
二、 教師法修正案已於94/12一讀通過立委王淑慧版:「依主管機關或學校之規定接受評鑑」,教育部並將「依學校之安排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列入條文。
三、 本法案嚴重影響教師權益(含高中職)及各地方教師會信譽,本會應採取必要措施妥為處理。
四、 本會將函知全國教師會,要求其提出針對本案之具體補救措施。
五、 本會將於連署完成後,將基層教師意見請本縣籍之立委於立法院轉達,並採取具體作為,以維教師權益。
<DIV style="BORDER-RIGHT: medium none; PADDING-RIGHT: 0cm; BORDER-TOP: medium none; PADDING-LEFT: 0cm; PADDING-BOTTOM: 7pt; BORDER-LEFT: medium none; PADDING-TOP: 0cm; BORDER-BOTTOM: windowtext 0.75pt solid"> 桃園縣教師會95.10.25
</DIV> 敬邀連署(若不敷使用,請自行影印) 連署單位:
請匯集我們的聲音、集中團結的力量--本會將於連署完成後,將基層教師意見請本縣籍之立委於立法院轉達,並採取具體作為,以維教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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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於11月2日前連署完成,各校理事長可於「(11/2)理事長會議」時交給桃園縣教師會或傳真亦可。
桃園縣教師會電話:2804662 傳真:2804752 秘書:陳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