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102057
新明國小
四年級
陳芳齡老師
5000元
102.04.17
自幼單親,由父扶養,父親於去年過世後,轉而由祖父母扶養,祖父母無經濟能力,生活困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