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法修法重要資料-------951022縣市教師會理事長會議
※ 教師法修正案已於94/12一讀通過立委王淑慧版:「依主管機關或學校之規定接受評鑑」,教育部並將「依學校之安排擔任交通導護工作」列入條文。 ※本法案嚴重影響教師權益(含高中職)及各地方教師會信譽,本會應採取必要措施妥為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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