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函
機關地址:中壢市義民路53號2樓
傳 真:03-2811996
電 話:03-2811588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各級學校教育產業工會支會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5日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049號
附件: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學校支會辦理必要性會務經費補助要點
主旨:完成年度會費繳交的本會所屬各級學校支會,辦理必要性會務,可
申請經費補助,詳如說明段,請 查照。
說明:
一、本會接獲學校支會長反應,支會在辦理會務時,建議本會研擬相關
辦法申請經費。本會遂於103年1月21日第一屆第十五次定期理事
會依據章程通過「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各學校支會辦理必要性會務
經費補助要點」(附件),合先敘明。
二、各學校支會辦理【必要性】會務經費補助分2部份:
(一)各校辦理支會長改選、協助代收本會年度會費等所需之影印
費、雜支等費用,每年補各校支會每位會員以10元計,於本會
定期全縣支會長會議時發放。
(二)各校支會得向本會申請辦理附件表列之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如
附件之申請計畫),其研習所需之費用如講師費、印刷費、茶
水費由本會負擔。
三、本會每學期辦理兩次的全縣支會長會議,請各校支會長務必撥冗參
加。支會長會議是大家凝聚共識、交流會務的難得機會,歡迎各支
會長持續給組織建言,更感謝支會長們為組織的努力!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工會支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發送)、本會
理事長 彭如玉
桃縣教產工049-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