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草漯國小總務主任,本校相關補助經費運用說明如下:
草漯國小依縣府101年6月25日桃教設字第1010026488號函規定,自101學年度起,國民小學班級費、學生活動費、電腦設備維護及管理費等三項,不得向學生收費,相關補助經費由縣府統一核定,故現已無所謂「班級事務費」。
本校將縣府補助之相關經費有效運用於以下項目:影印紙張、影印費、掃地用具、定期考查試卷印刷、班級經常性使用之文具用品、辦理學生各項活動之經費與獎勵品…… 等。另外,為協助教師進行班級教學環境佈置並減輕教師工作負擔,學校於上下學期開學前,提供各項文具用品明細單供各班導師填報需求(導師每學年800元,科任教師每學年300元),再由學校統一採購並分發至各班級或教師。
認真辦學的學校,需要的是鼓勵跟肯定!
不是幾年前有規定註冊費裡不能有班級費嗎?
從那時侯開始,同安國就每學期發一張300元的影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