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5-有關本會與 貴校約定李自強老師請公假處理會務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 Powered By BBSxp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會務紀要本會重要發文 → 103.9.5-有關本會與 貴校約定李自強老師請公假處理會務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發表一個新主題 回複文章您是本文章第 1508 個閱讀者  瀏覽上一篇主題 刷新本主題 瀏覽下一篇主題
 主題︰103.9.5-有關本會與 貴校約定李自強老師請公假處理會務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適合印表機打印的版本  透過電子郵件發送此頁面  添加加到IE收藏夾  報告本文章 
mini出會
雙魚座



等  級:騎士
經 驗 值:3345
社區金幣:192834
總發貼數:1115
註冊時間:2005/9/1
體 力 值:100
在線狀態:離線
查看mini出會的個人資料 發送短訊息給mini出會 把mini出會加入好友 搜索mini出會發表過的所有主題 發送電郵給mini出會 複製這個帖子 引用回複這個帖子 回複這個帖子No.1 

桃園縣教育產業工會

 

機關地址:桃園縣中壢市義民路532

   真:03-2811588

   話:03-2811996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桃園縣平鎮市義興國民小學

速別: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95

發文字號:桃縣教工字第1030000193

附件:

 

主旨:有關本會與 貴校約定李自強老師請公假處理會務事宜,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復 貴校10394日義小人字第1030005779號函。

二、 貴校委託教育局協商小組與本會約定李自強老師固定時數公假處理會務內容如下:

(一)「學校職務」:科任教師及輔導教師(另縣申評委員聘期至10312月)」,「學校原應授課」:「16節課」。

(二)每週會務假六個半天。

(二)給予14節公假處理會務,由本會覈實支付授課節數鐘點費及衍生之勞健保費用。

三、李師如另參加主管機關或上級工會指定、舉辦之活動或會議……等, 貴校應續依慣例,依開會通知單或相關公文覈實核給公假,並依教師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

 

 

 

正本:桃園縣平鎮市義興國民小學

副本:邱清銜律師、林垕君律師、桃園縣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縣立龍岡國民中學、桃園縣蘆竹市光明國民小學、桃園縣大溪鎮南興國民小學、本會理監事(以mail寄送)、本會勞資關係部

 

 

     理事長 彭如玉


發表時間︰2014/9/9 上午 09:44:04  IP︰已記錄
本主題共有 1 頁 [ 1 ] 收藏文章 | 取消收藏 | 返回頁首 
桃園教師會會務系統 - Powered By BBSxp

Copyright 1998-2005 Yuzi.Net
Powered by BBSxp 5.16/Licence © 1998-2005
Script Execution Time:1908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