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學校同事說:目前進修碩士博士的老師若不能在104年12月28日前碩士或博士畢業,就不能提敘了 ! 這消息傳得沸沸揚揚,但怎麼都沒聽學校人事室說明呢 ? 後來我去問了,人事室表示大學裡有這消息傳出----
我也去找了當年大法官釋憲條文來看,說是要教育部在104年12月28日前立法通過(通過什麼內容我不曉得)請問工會這邊能夠協助關心相關資訊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