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第二屆第十二次定期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星期四,下午1:00至4:00)
地 點:平鎮區社教館2F老人會館【桃園市平鎮區環南路三段88號】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記 錄:陳惠心秘書
出席人員:彭如玉、劉慧玲、邱儷萍、莊景旭、高孟琳、李自強、侯振輝、賴韻如、江建新、高敏
俊、周文壕、林奕均、方雍仁、劉曙霞、黃幸惠、羅唐泰、林怡君、熊書顯、陳俊志、
侯香君
請假人員:蘇俊叡、陳俊裕、強美蘭、章兆雷、梁立鑑、黃茄峰、葉美城
列席人員:高衡一、羅焜榮、朱維立、王英倩、陳惠心、邱芳穎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主席報告:
四、確認議程
五、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二屆第十一次定期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6)﹝通過﹞
第二屆第十二次定期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二,P.7-8)﹝通過﹞
六、工作報告
◆重要會務報告:104年5~6月份工作報告,請見附件三(P.9-10) ﹝通過﹞
◆聘任朱維立代理勞資關係部主任職務,任期自104.6.1至105.1.31止 ﹝通過﹞
七、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核備《本會製發會員退休紀念品事宜》。
說 明: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辦 法: 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核備《光明國中劉老師因流感而過世,申請公益救助金》。
說 明: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三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核備《104年舊會員預繳105年會費優惠案》。
說 明: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四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核備《修正104年本會「跨縣市勞動教育訓練暨環境教育研習」活動計畫》。
說 明: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五
提案人:常務理事會
案 由:請核備《致贈舊會員預繳、續繳會費之優惠禮券》。
說 明:如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通過。
提案六
提案人:組織發展部
案 由:請推派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會員代表大會之本會代表。
說 明:1.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將於6月30日召開第十三屆第三次定期會員代表大會。
2.本會於全國自主勞工聯盟會員代表數為6人。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通過,本會推派代表名單:彭如玉(山豐國小)、李自強(義興國小)、蔡忠勳(新莊國小)、
王英倩(中央政策聯絡部主任)、陳惠心(組織發展部副主任)、邱芳穎(福利推廣部副主任)。
提案七
提案人:理事長
案 由:請審議本會104學年度「以公假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教師」名單。
說 明:1.首先感謝103學年度「以公假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教師」為組織奉獻的辛勞!
2.為使會務運作順暢以完成章程及法訂之任務,並考量會務發展、傳承、永續,故設置:
組織發展部、專業發展部、政策研究部、國中教育委員會、國小教育委員會、高中職教
育委員會、幼教委員會、特教委員會、勞資關係部、投訴部、文宣部、資訊推廣部、福
利推廣部、中央政策聯絡部、環境教育委員會、志工部、政策研究員..等會務組織工作
單位。
3.依據本會章程第26條辦理,提出於工作時間內有【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之組織職務
與擔任人選名單、工作職掌、公假需求時數,附件如夾頁。
辦 法:請討論。
決 議:1.通過,相關本會以公假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教師,依公假需求時數支應代課費,費用不
足部份得支用結餘款。
2.陳惠心秘書兼職組織發展部副主任及邱芳穎秘書兼職福利推廣部副主任,每月加給2000
元。
3.104學年度「以公假協助處理本會會務之教師」名單:理事長(彭如玉)、副理事長兼
政策研究部(劉慧玲)、總幹事(高孟琳)、專業發展部(主:羅唐泰,副:黃幸惠)、
政策研究部(副:梁立鑑、江建新)、文宣部(邱儷萍)、資訊推廣部(余章維)、國
中教育委員會(主:莊景旭,副:陳俊裕)、國小教育委員會(主:劉慧玲,副:梁立
鑑)、高中職教育委員會(主:黃茄峯)、幼教委員會(主:郭淑媛)、特教委員會(主:
侯振輝)、政策研究員(陳俊志、劉曙霞、林怡君、方雍仁、熊書顯、強美蘭、章兆雷、
蘇俊叡、林奕均、李自強、賴韻如、周文壕、高敏俊)。
4.上述名單之相關本會支付公假時數,依實際約定及需求處理。
八、臨時動議
九、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