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編號:00354991
主題:請問教育局,何時與教師工會達成協商「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 (台人(二)字第0960038022C號)」
原由: 教育部訂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台人(二)字第0960038022C號,於中華民國96年4月14日已經生效。
全台多個縣市都完成協商, 未完成協商的縣市也努力的在進行。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經過8年,多任局長、處長, 皆無能,無法與教師會達成「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協商。
請回覆:
1.最近一次與教師會協商「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的日期為何?
2.目前進行協商的進度?
3.遇到到困難、因應對策及解決辦法?
4.預計何時可以完成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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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您的陳情,本府回覆如下:
親愛的市民您好: 有關您反映本市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應返校服務及研究進修日數疑義,經交由本府教育局處理說明如下:
一、本案經查本局前於97年5月1日召開「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執行規定協商會議」,研商教師於寒暑假期間返校服務、研究與進修等日數,該會決議尚無共識。
二、目前由各校依校務發展需求安排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返校備課、服務或研究與進修等日數,並依教育部訂定「公立中小學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寒暑假期間返校活動事項及日數實施原則」第4點規定,總日數為2日至7日。
謝謝您來信與指教,敬祝 順心如意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高安邦 敬上 ■您對回覆內容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 承辦人:陳奕如 電話:7419 『如您還有其他市政問題、歡迎撥打1999專線洽詢』 THANKS 請您針對本府回覆內容填寫「滿意度問卷調查表」,作為本府施政方針之參考,若各單位辦理情形積極請您給予鼓勵,若單位未適時處理也請您給我們意見,本府將予以提出糾正並列入查核。處理狀態:已結案 另提醒民眾yahoo及pchome常發生將桃園市市政信箱回覆信件當成垃圾信件情形,請您先將意見備分儲存以免遺失。」 桃園市政信箱app上線了,歡迎大家下載使用,按此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