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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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別:最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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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5月28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086號
附件:1.議程、2.出席回條、3.提案單
主旨:本會召開第七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歡迎各分會派員列席。
說明:
一、時間:九十六年六月九日(星期六),上午八時三十分。
二、地點:平鎮市立社教文化中心(平鎮市環南路3段88號,平鎮高中旁並
備有停車場)
三、列席人員回條請於六月四日(星期一)中午十二時前傳真回本會。
四、貴會若有提案,得依照本會會員代表大會規程第九條辦理:「會員代表大
會之提案,應由本會理事會、監事會、學校教師會、會員代表五人以上或
分會三個以上之連署,並於會員代表大會五日前向本會提出,始得列入
大會議程。」,提案單如附件。
五、當日出(列)席人員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予公假處理,並核計研習時數3
小時(請先至「桃園縣教育網路中心→桃園縣教師會」登錄)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發函-086-附件1附件2.doc
發函-086-附件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