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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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6年11月23日
發文字號:九十六縣教師字第168號
附件:1.教育桃源電子報--看看桃園縣政府先射箭再劃靶的濫招數
2.聲明書(歡迎參考使用)
主旨:新進教師是否應該參加學校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或專業成長暨
輔導計畫,本會之建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邇來有會員致電本會詢問:「有關新進教師之專業發展評鑑或專業成長暨輔導計畫,一定要參加嗎?學校可以依甄選簡章上的附則強迫我參加評鑑嗎?」
二、 有關教師評鑑之部分,目前仍無法源依據,而且現行的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也只是教育部的試辦計畫,若學校要試辦也應該經過校務會議通過,且不得強迫老師參加,應採自願制。
三、 至於縣府試辦新進教師專業成長暨輔導計畫,竟將其輔導結果列入成績考核之依據,更是一項損及教師權益的違法作為。本會更清楚指出縣府程序上的瑕疵。(如附件一)
四、 本會鑒於新進教師的無所依從,擬定一份聲明書供需要的教師參考使用。(如附件二)
五、 由於本案係與教師權益相關,請務必轉知 貴會會員。
六、 倘若會員教師有遭受刁難或權益受損之情事,歡迎向本會尋求協助。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含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發函-168附件1.doc
發函-168附件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