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一貫課程連攜計畫(草案)賤踏國中教師專業---(去國小上課)
此一計畫將侵犯國小教師的專業自主權, 學生日常課程被干擾,國中教師專業被賤踏。 理由如下: ⑴不適材,不適所,將國中教師當國小實習教師用。 ⑵學生正常課程按草案如以同為一班例,至少影響一週以上。 (國中老師則必須挪用空堂時間到國小實習)。 本人大竹國中老師李瑞林,在此拜託各位長官,饒了國中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