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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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03-4283397
電 話:03-4280368
聯 絡 人:范姜仲宇、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2月5日
發文字號:九十七縣教師字第156號
附件:協助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研習意願表
主旨:為擴大參與,歡迎各校教師會預定協辦:本會所承辦之教育部補
助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案,詳如說明
與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桃園縣98年度辦理「精進課堂教學能力」計畫
案辦理。
二、本會經理監事會議決議並規劃辦理一系列生態、法律、輔導管教
研習講座,為擴大參與,歡迎各校教師會預定協辦,各項研習講
座內容及時間如附件之參考表。
三、為服務各校教師會,本系列研習之相關研習經費由縣教師會籌辦
,有意願協辦之各校教師會,只需協調貴校研習時間及場地得以
配合即可,其餘工作皆由縣教師會負責。
四、各類研習每校限預定一場次,並填寫協辦意願表後回傳即可(如
附件),若同場次多校教師會皆有意願,則以先訂先錄取方式辦
理,亦請資料回傳後同時與本會辦公室確認,以免遺漏。
五、協辦意願表請於97年12月19日前回傳,請把握時間,以免向
隅。
正本:桃園縣各級學校教師會(聯合教師會、分會)
副本: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
發函-156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