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98015
新屋國中
七年級
宋景玲老師
5000元
98.01.14
父親過世,母親工作不穩定,無力負擔兩兄弟學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