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第七屆第十次常務理事會議紀錄
時 間:九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星期四,下午14:00至16:00)
地 點:本會辦公室
主 席:彭如玉理事長
出席人員:羅焜榮、范姜仲宇、羅浚瑀
列席人員:林奕均、張玉玲、余章維
請假人員:蘇俊叡
一、報告出席人數
二、主席宣布開會
三、確認議程
四、確認上次會議紀錄並報告執行情形
第七屆第九次常務理事會議記錄(附件一,P.3-4)
(通過)
五、提案討論
提案一
提案人:推廣組
案 由:請審議福利廠商與本會簽署之合作合約內容。
說 明:1.特約廠商合約書、優惠內容及營利事業登記証或相關証明請見原始附件夾
2.簡要整理,如附件二(P.5-6)
辦 法:請審議
決 議:通過。
提案二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中央警察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本會代表一名。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中央警察大學98年2月4日,校人字第0980000626號函。(公文如附件三
,P.7)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通過,本會推派代表(楊明國中)羅焜榮老師。
提案三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開南大學「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委員之本會代表一名。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開南大學98年2月9日,開南人字第0981110012號函。(公文如附件四,
P.8)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通過,本會推派代表(內壢高中)高孟琳老師。
提案四
提案人:行政組
案 由:請推派「桃園縣98年度總統教育獎」初審評選工作小組委員之本會代表一名。
說 明:1.依據本會章程辦理。
2.依據桃園縣政府98年2月17日,府教數字第0980057197號函。(公文如附件五
,P.9)
辦 法:請推派。
決 議:通過,本會推派代表(推廣組副組長)曾裕祥。
提案五
提案人:復興鄉聯合教師會
案 由:請政府重視並解決小校教師行政負擔太重的問題。
說 明:1.小型學校,囿於教師編制,教師常要任教數個科目,難以發揮專長,在教學上或是
在評量的考試上較難有機會和其他教職討論切磋的機會,且因兼職行政負擔太重,
干擾到教師的校書專業。(如附件六,P.10)
2.小校職員不足,行政業務較重,致使教師必須兼任行政職者多,且工作繁雜。
3.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教學節數多,又需兼辦行政業務,工作繁重,身兼數職,工作量大。
辦 法:1.請政府補足並調整多年未改的小校行政人力編制。
2.請桃園縣教師會代為反應。
決 議:通過。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