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救助基金申請發送表
編號
學校名稱
學生年級
代申請教師
金額(新台幣)
核發日期
簡要敘述
備註
98150
山豐國小
五年級
余章維老師
5000元
98.03.11
領有清寒證明,家中經濟由父親負責,父親近日生病,無法工作,家中經濟頓時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