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如何成立教師會
以下分二種情況說明:情況一為學校滿30人想加入;情況二為學校不滿30人想加入。
情況一:學校教師超過30人想加入,請正式籌組教師會,成立流程如下。
1、由一位或數位教師擔任連絡人,招募會員,須專任教師至少30位以上連署「發起人名冊」。(本會網站-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
2、從所有發起人中選出一名,擔任籌備會主任,並召集幾位教師共同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籌備相關事宜。
3、由籌備會研擬「章程草案」、「工作計劃草案」、「經費預算書草案」。(本會網站-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
4、推派一人負責收取會費,第一年之會費金額由籌備會決定,並訂於章程中,金額最少為玖百元(內含全國教師會公告上繳之會費貳佰元整,司法訴訟基金壹佰元及公益救助基金壹佰元,桃園縣教師會會費伍百元)。
5、決定成立大會日期,以籌備會名義發文至縣政府報備,副本給桃園縣教師會,本會將儘量派員參與,並可邀請校長或家長會代表列席。
6、召開成立大會,通過「章程」、「工作計劃」、「經費預算書」,並選出理監事。
7、召開第一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由理監事互推主席,分別選出理事長及常務監事。(本會網站-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
8、請理事長填妥「教師會會長個人基本資料」後,傳真或email給本會,向本會申請會員資料網路管理之密碼一組,日後每一年度之會員資料新增、刪除或管理,透過網路即可完成。貴會會員資料登錄完成並繳費後(以劃撥方式繳交即可,郵政劃撥帳號:19308339 戶名:桃園縣教師會),將由本會核發會員卡。
9、成立大會結束後三十天內,檢附籌備階段與成立大會所有相關文件,如會員名冊(直接列印已登錄於網路上的會員資料即可)、理監事名冊、章程、工作計劃、及經費預算書等,行文至桃園縣政府申請立案,副本給桃園縣教師會。(本會網站-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
10、以上所需檔案全在"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中,還有任何疑問,請電話與我們聯繫,我們樂意為您處理。
情況二:學校教師未滿30人,但想加入桃園縣教師會,請以分會方式成立。
1、個人無法直接向本會辦理入會成為會員,須先在校內成立教師會分會(不必立案只要填寫資料即可),加入學校教師會的分會才能成為本會會員。
分會的成立是最簡單的,只要由一位教師擔任發起人,徵詢學校至少三名教師,加入教師會的意願,填寫「會員名冊」(本會網站-資源連結/檔案中心下載)並收取會費。
2、推選一位擔任分會會長(也就是聯絡人),接著填寫「分會會長基本資料表」後,傳真(03-2804752)或email(tyttw@ms49.hinet.net)給本會,由本會發給會員資料網路管理之密碼一組,日後每一年度之會員資料新增、刪除或管理,透過網路即可完成。貴會會員資料登錄完成並繳費後(以劃撥方式繳交即可,郵政劃撥帳號:19308339 戶名:桃園縣教師會),將由本會核發會員卡。
3、不滿30人之學校教師會,僅能以分會方式加入縣教師會,權利義務和一般正式會員相同,只是沒有選舉和被選舉權(例如理監事選舉、投票),本會所有會議,分會會員皆可列席。
註:以上所需之所有檔案及開會應注意之事宜,在本會網站「如何成立教師會」中「分會辦法」均有相關資料提供下載,如有問題亦隨時歡迎向本會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