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教師會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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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
發文字號:九十八縣教師字第108號
附件:
主旨:請 貴部重視並解決小校教師行政負擔太重之問題,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ㄧ、依據本會第七屆第十次理監事聯席會決議辦理,並代本縣偏遠學校
之會員教師表達相關問題。
二、小型學校,囿於教師編制,教師常要任教數個科目,難以發揮專長
,在教學上或是在評量的考試上較難有機會和其他教職討論切磋的
機會,且因兼職行政負擔太重,干擾到教師的教學專業。
三、小校職員不足,行政業務較重,致使教師必須兼任行政職者多,且
工作繁雜。
四、教師兼任行政人員教學節數多,又需兼辦行政業務,工作繁重,身
兼數職,工作量大。
五、請 貴部補足並調整多年未改的小校行政人力編制。
正本:教育部
副本:桃園縣政府、復興鄉聯合國民小學教師會、新屋鄉聯合國民小學教師會、大溪鎮聯合國民
小學教師會、全國教師會、本會理監事(以e-mail寄送)、本會行政組
理事長彭如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