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100年度※※國小辦理
「精進教學」教師班級經營研習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二、桃園縣100年度辦理「精進教學」計畫。
貳、目標: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老師們熟悉教師輔導與管教實務面及做好班級經營。
二、透過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法說明,建立各校管教觀念與作為。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三、承辦單位:桃園縣※※國小、桃園縣※※國小教師會
四、協辦單位:桃園縣教師會
肆、辦理時間:100年※月※日(星期※)
伍、辦理地點:※※※※※※※
陸、參加人員:本縣各國中小教師、家長暨志工參加,預計名額60名,研習人數過多,則依教師、家長、志工順位依序錄取,每校至多三名,其餘列冊候補。
柒、報名方式:參加人員請至桃園縣政府教師研習系統登錄。
捌、實施方式:採室內講座
<DIV align=center>時間 | 主題內容 | 主持人(主講人) | 備註 |
13:00~13:30 | 報到 | 中平國小教師會 | |
13:30~15:30 | 教師如何因應輔導與管教辦法並進行正向管教 |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彭如玉 | |
15:30~16:30 | 綜合討論 | 桃園縣教師會副理事長彭如玉 | |
</DIV>玖、預期成效:
一、藉由教師經驗分享,讓老師們熟悉教師輔導與管教實務面及做好班級經營。
二、透過教育部「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修法說明,建立各校管教觀念與作為。
拾、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補助精進教學要點」專款項下支應,概算表如附表。
拾壹、附則
一、工作人員請所屬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二、全程參加研習之學員,核給研習時數3小時。
拾貳、本計畫陳 縣府核准後實施。
附表:
桃園縣100年度※※國小辦理「精進教學」教師班級經營研習實施計畫
經費概算表
<DIV align=center>項次 | 項目 |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小計 | 備註 |
1 | 講師鐘點費 | 時 | 3 | 1,600 | 4,800 | 內聘800 外聘1600 |
2 | 交通費 | 式 | 1 | 1,600 | 1,600 | 講師來回交通費 核實支領 內聘不支領 |
3 | 場地佈置費 | 式 | 1 | 3,000 | 3,000 | 最高3000元 |
4 | 講義費 | 人 | 60 | 100 | 6,000 | 單價最高100元 |
5 | 膳費 | 人次 | 60 | 20 | 1,200 | 單價最高20元 |
6 | 雜支 | 式 | 1 | 700 | 700 | 註:不得超過總經費之6% |
合計 | 15,000元 | 每場次15000元 |
</DIV>
承辦人 教務主任 主計 校長